越南是最早(1994年)批准加入《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家之一。作为负责任的成员,越南已多措并举管控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并逐步完善相应机制和政策,全面履行控制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造成温室效应有害物质的义务。

2019年,越南批准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实现2024年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和使用量冻结在基线值的履约目标,力争自2045年削减80%。除了参加保护臭氧层的国际条约外,越南还加入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降温联盟”,参加日本提出的《氟碳化合物生命周期管理倡议》以及参与全球降温承诺,与国际社会一道通过可持续降温活动实现全球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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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治省风电项目已投入运行(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气候变化局副局长梅金莲指出,越南以积极主动姿态和高度责任感高效参与了全球气候变化各项条约和承诺。特别是,越南2020年《环境保护法》就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具体规定。目前,越南《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已经颁布实施,成为履行减少温室气体减排、适应气候变化承诺的重要法律依据。

越南各地方、企业以及国家管理机关共同参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制定温室气体减排、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计划已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净零排放提供杠杆。

2024年6月11日,越南政府总理签发第496号决定(496/QĐ-TTg),颁布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造成温室效应有害物质管控与淘汰国家计划。

另一方面,越南政府总理也在第13/2024号决议(13/2024/QĐ-TTg)中颁发必须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排放温室气体的领域和单位名单。具体,共有2171个排放温室气体的单位必须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2022年政府总理颁发的名单相比增加了259个单位,占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30%左右。这将为各行业各领域配置资源来实现减排目标以及企业参与碳市场夯实基础。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