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警司令部民运干部、参谋干部、船舰指挥官、法律干部、业务培养中心干部和教师等37名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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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场景(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培训班的目的旨在提高海警、海军对海洋环境中的国际准则和海上执法内容的认识并加强对国际人道法的了解。

1957年6月6日,胡志明主席代表越南国家签署一份公函, 宣布越南加入1949年《关于国际人道法的日内瓦公约》。截至目前,越南是关于《国际人道法》的近20个公约、议定书的成员,其中包括多项重要国际文件,诸如: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生物学武器,保护战争受害者,保护文化财产和惩治战争罪等的公约。越南早日参与《国际人道法》的各项主要文件,其体现了越南人民爱好和平的精神、意志和愿望,希望成为世界各国的可信赖朋友,承诺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并在战争中保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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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学员与外国专家合影留念(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总政治局民运局副局长黎英俊大校在开班典礼上致辞时表示,近年来,越南人民军已做好宣传工作,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配合为民运干部队伍开展多个培训班,派遣高级军官参加《国际人道法》知识培训班,同时通过“法律日”、“法律书柜”以及其他辅助教育活动,宣传有关《国际人道法》的意义、人文价值和高尚目标。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班中,参训学员有机会与国际红十字委员会驻河内首席代表、丹麦国防部法律和航海事务高级顾问、国际红十字委员会法医专家等国际专家进行交流和互动。此外,参训学员还就国际法的原则、规范,有关战争中保护人权方式的规定,解决人道问题的规则,符合越南党、国家、法律法规的观点和政策等进行研究和讨论。(完)

(金江/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