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总理范明政出席联合国大会高级别会议周期间,越南成为最早签署该条约的国家之一,有力地传达了越南“做国际社会积极、负责任的一员,与世界各国携手解决全球性问题,为和平、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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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青山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图片来源:baoquocte.vn)

裴青山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越南而言,该条约具有许多重要意义。

该协定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继续完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再次重申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人类在海洋上所有活动的法律框架的地位。所有海洋主张不得损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作为全人类共同财产的海洋资源所处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水域的范围必须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裴青山表示,该协议为越南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科学研究、海洋技术转让等提供机会,并从在海洋生物基因技术方面具有更大优势的其他国家获得更大的经济受益。越南正在实施《2030年和2045年愿景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科技发展和高素质海洋人力资源培训”确定为关键突破口和解决方案之一,力求实现“将越南建成可持续发展、繁荣、安全、安全的海洋强国,海洋经济为越南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致力将越南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国”的目标。在这种背景下,该协定具有许多重要意义。

裴青山说,该协定创造并鼓励海洋生物基因资源保护和共享的国际合作机制。这是越南促进合作、加强利益融合、为从远从早捍卫祖国的机遇。

越南从一开始就参与了谈判进程,并在能力建设、技术转让、建立海洋保护区等方面做出了实质性贡献。这有助于实现越南海洋战略“积极、负责任地参与解决国际和地区海洋问题”,落实在重要的多边论坛上扮演“核心、引领和调解作用”的政策。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