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访意在促进越南与荷兰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了解当前司法改革中的一些课题,为《人民法院法》的修改工作,以及研究和编撰《未成年司法法》草案提供服务。
越通社驻海牙记者报道,访问荷兰期间,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与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秘书长克里斯托弗·贝尔纳斯科尼(Christophe Bernasconi)、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副秘书长Martin Doe、荷兰司法部儿童保护委员会主席米日安(Mirjam Zeevaart)了工作会谈,造访了和越南驻荷兰大使馆。
海牙国际司法会议秘书长克里斯托弗·贝尔纳斯科尼会见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代表团时,简略介绍了海牙会议的情况及其主要条约。双方讨论了在越南执行国际裁决或在国外执行越南判决时在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和障碍。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领导举行工作会议时高度赞赏了PCA的运作,特别是其最近与国际争端有关的判决。同时强调,支持PCA在河内设立办事处表明越南关于促进多边主义,强化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其中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尊重并全面认真执行国际法,并将其作为解决争端的工具的强劲承诺。
阮和平表示,PCA在河内开设代表处体现其对越南乃至亚太地区的关注,并希望PCA驻河内代表处将有效运营,为解决争端,确保遵守国际法,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
阮和平建议PCA就关于领土、经济和贸易等问题的处理经验向越南提供咨询;为越南在立法,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国际法律专家提供支持,为越南法官参与解决国际争端创造条件。
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副秘书长Martin Doe承诺,支持越南培训法官,为越南法官参与解决国际争端创造机会。
阮和平与荷兰司法部儿童保护委员会领导交谈时表示,越南于1990年批准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其中承诺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并不断完善儿童保护的法律体系。阮和平说,制定单独的法律将有助于建设友好的诉讼程序。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一行在访问荷兰期间还走访了越南驻荷兰大使馆。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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