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秘书长阮幸福代表国会常委会作了关于《〈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作了对《〈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审查报告。

根据呈文,国会常委会确定对现行的《国会组织法》102个条款中的15个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范围,其中包括有关国会代表、国会代表团、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以及国会各专责委员会的规定。国会法律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基本上对国会常委会的呈文表示赞同,并认为,对该部法律若干条款进行修正有助于及时对党关于继续朝着精干、高效方向推进政治体制革新的第18号决议进行法制化,同时认为该法案基本符合党的主张和路线,确保法律体系的合宪性、合法性和统一性,符合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

leftcenterrightdel
会议现场(图片来源:quochoi.vn)

同日上午,内务部部长黎永新和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分别作了关于在河内各郡(县级市)各坊试点不设人民议会的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政府的呈文明确指出该决议草案的必要性及其目标和要求。该决议的目的在于为河内市政府组织模式转型打下坚固的法律基础,进而满足河内市发展需求。国会法律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对呈文内容表示赞同。

其后,国会分组讨论《〈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和关于在河内各郡(县级市)各坊试点不设人民议会的决议草案。

下午,公安部部长苏林和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作了关于《〈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第三条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政府的呈文明确指出,《〈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第三条修改补充法》颁布的目的在于充分和及时对党和国家关于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工作的主张、路线和政策进行法制化。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认为,该法案内容符合党的路线和主张。

下午,公安部部长苏林和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武仲越作了关于《〈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政府的呈文明确指出《〈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颁布的目的在于对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签发电子签证政策进行法制化,为出入境越南的外国人创造表里条件,进而促进越南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家安全。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认为,该法案内容符合党关于出入境活动的路线和主张。

其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武器、爆炸物及其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第三条修改补充法(草案)》和《〈越南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