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欧FPA协定有利于地区和世界和平合作与发展
2019/10/15, 19:41 (GMT+7)
人民军队:在国际局势复杂变化的背景下,欧盟在全球诸多“热点”开展危机管理行动已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欧盟危机管理行动
上个世纪90年代巴尔干地区西部冲突后,欧盟和各成员国已确定要具备划定和履行自己的使命与行动的能力。2003年,欧盟首次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开展警察力量与在马其顿开展军事力量。此后,欧盟一共开展了34项行动,在三洲部署特派团,其中民事危机管理行动22项,军事危机管理行动12项。
目前,欧盟维持6项军事危机管理行动,10项民事危机管理行动,总人员约达五千人。这些行动的目标是维护和平,遏制冲突,巩固国际和平,维持法律系统,打击人员拐卖和海盗。
欧盟危机管理行动已吸引18个伙伴国,包括瑞士、加拿大、挪威、阿尔巴尼亚、智利、马其顿、土耳其、黑山共和国、俄罗斯、韩国、格鲁吉亚、摩尔多瓦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等国参与。欧盟和各伙伴国签署协议基础是2016年欧盟全球战略(EUGS)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CSDP)。各伙伴国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时,在任务、参与程度方面有自决权,确保符合自己的关注、战略利益、需求和能力。目前,各伙伴国已参与欧盟项危机管理行动22项的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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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5日,越南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大将与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欧洲委员会副主席费德丽卡•莫盖里尼女士(H.E. Ms. Federica Mogherini)见证欧盟资深专家为越南维和局提供技术协助纪要签署仪式(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
越南是地区和世界负责任的伙伴国
越南和欧盟具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越南和欧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生效后,2019年,越南和欧盟签署了《越南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和《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EVIPA),双方强调通过包括国防安全领域在内的多边接近与合作加强推动和平和法权的共同承诺。
此外,越南还与欧盟许多成员国拥有战略伙伴、全面伙伴与防务合作关系。越南和欧盟的诸多合作内容,其中有防务合作已经和正在得到欧盟国家关心推动。推动与欧盟防务合作将有助于把与欧盟的合作及与每个成员国的合作联结起来,推进科技转交、人力资源培训、分享经验等。
为了扩大和推动国防领域的国际融入,越南和欧盟一致谈判关于设立越南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FPA)框架的协定。截至目前,双方已结束了谈判过程。越南成为亚太地区签署该协定的第四个国家,此前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韩国。
越南和欧盟签署关于设立越南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FPA)框架的协定符合越南宪法和对外路线以及越欧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精神;并保障“三不”国防政策原则(不参加军事联盟,不与任何国家建立军事同盟,不允许任何国家在本国领土设立军事基地与不依靠一个国家来对抗另一个国家)。此外,关于设立越南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FPA)框架的协定还符合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得到所在国的同意,符合国际法和越南法律。
在越南即将担任2020-2021年任期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与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背景下,越南与欧盟签署关于设立越南参与欧盟危机管理行动(FPA)框架的协定将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合作与发展作出贡献。(完)
(文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