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记者琼杨报道:1112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关于《兵役法》(修正案)。国会代表对此问题极为关注。国会代表对通过《兵役法》(修正案)的必要性表示赞同。许多代表希望,这次会议能通过该部法案,有助于对执行兵役提供公平的法律基础。

国会代表对通过《兵役法》(修正案)的必要性表示赞同

河南省国会代表范文三对规定士兵服役期限从18个月增加到24个月表示支持。国会代表认为,24个月服役期限对士兵极为符合,能接受全面的训练,对现役部队和预备役人员的训练质量大大提高。

国会代表就《兵役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图片来源:越通社)

第九军区副司令阮春亿少将表示,《兵役法》(修正案)经过了详细研究。为了满足新形势下国家国防安全保障的要求,这部法案的通过是非常必要的。阮春亿少将认为,应该明确规定持有大学、高等院校文凭的征集对象比例,方便各省市开展征兵工作。他对增加服役期限为24个月表示同意。

关于征兵年龄,阮春亿少将指出,目前据统计,应征青年年龄为18-22岁,22-24岁的征兵仅占20%左右。

为完成服役军人做好安置工作

太平省国会代表阮翠环表示,应该制定政策,以保证在服役年龄的所有公民都得参加。有代表认为,27岁应征青年,若有高文化水平,应有具体规定,发挥军人的专业知识。

槟椥省国会代表邓纯峰表示,对于完成服役的军人应该制定优先政策,为他们做好退出现役后安置工作。

槟椥省国会代表邓纯峰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庆和省国会代表阮氏绒表示,虽然党和国家制定了为退出现役军人提供就业培训,优先提供就业机会等的安置政策,但是这些政策还未落实到位。国会代表也建议考虑对退役军人就业培训补贴金进行调整,以合理使用经费、避免浪费资金。

严格处理逃避服役

河南省国会代表范文三建议,《兵役法》应该补充一章,其中规定处理逃避义务兵役的条款,体现出法律权威,坚持面对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

国会代表一致同意,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对祖国的神圣责任,是每一位公民有责任履行的职责。一些国会代表建议,对征兵前体检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具体规定。

广宁省和太平省国会代表建议,在这次会议应通过《兵役法》(修正案)。

1112日,国会代表听取《劳动卫生安全法》法案呈文和审查报告,并分组讨论。此外,国会代表还就《越南祖国阵线法》(修正案)展开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