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就国会五年来立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进行总结。越南一部历史性的宪法经修改和补充后,正式问世。一百部法律文件 和法令已得到颁布,旨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可以肯定,立法工作中所获得的成就,就是我国政治革新的重要里程碑和政治革新事业所留下的深刻烙印。可惜的是,有些人发表一些歪曲事实的言论。他们认为我党和国家“故步自封”,“政治上没有革新”。

附图

片面的言论

这些人认为,在经济上,越南已经接受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进行革新,但在政治方面,仍保守迟滞。他们大发言论,要越南进行更深入的政治革新,实施市场经济与“三权分立”法权国家相结合,实施多元多党制等。他们鼓吹某个干部关于“政治革新是紧迫”、“计划经济的政治系统现已过时,甚至阻碍发展,要坚决革新党、国家和各个政治团体的组织、职能和任务等所谓“为民”言论。

从党的决议中已体现了越南革新的决心

实际上,我党一向坚持经济革新与政治革新相结合,而政治的革新明显表现于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系统来完善体制和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早在2005年,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制定了关于建设和完善至2010年和面向2020年的越南法律系统的48号决议,其中提出六大定向,要求必须全面建设法律系统。

48号决议落实十周年总结会议上,司法部副部长黄世连副教授认为,该决议是我党关于法律工作的首部文件。首次在越南立法史上提出了基本、同步的措施,旨在推动建设和实施法律,营造社会生活的积极转变。2005-2015阶段,越南法律系统的完善工作已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中大部分领域已有了法律规定。越南已完成了三分之二工作,并正在从建设和完善法律系统阶段转向法律完善和法律实施阶段。

作为一名法律研究专家,原国会办公厅副主任陈玉堂教授强调, 经革新开放30年后,越南国会所颁布的法律和法令文件数量比从194592日至1986230日这41年里所颁布的63部法律,增加了8倍;从198711日至20131230日,该数字为483部)。从2005年至20165月,近十年时间,越南国会已通过了28部法律和法令。值得一提的是,在第十三届国会任期中,国会已就1992年宪法进行修改和补充,为大力推动国家全面革新和主动融入国际社会提供法律基础。

多年来的立法成就已真正扩大了民主,营造国家机构的积极转变。

立法工作的革新已为政治革新注入新活力,充分体现在即将举行的第十四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2016-2021年任期选举中。我国国会70年历史上,首次有一个最完善的选举法律体制系统,包括2013年宪法,2014年国会组织法,2015年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201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等。此次选举也是我国首次有国家选举理事会——一个独立体制,旨在克服选举管理和组织机制中的不足之处。

48号决议制定了定向,建设关于集会、游行的法律,旨在明显规定公民在实施民主中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国家维持社会秩序的责任。

国会的认可

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会议上,许多国会代表对立法工作的成就给以高度评价。朔庄省代表人为,2013年宪法是国家历史性的里程碑。因为,这部宪法保护人权和公民权,为建设现代、融入国际社会的法权国家打下基础。一个国家的盛衰都取决于体制。宪法是体制的基础,越南已有了一部完善的宪法。巴地头顿省代表阮文雪认为,国会已完成了制定2013年宪法的重任,从根本上将宪法精神具体化在国家机构的法案中。宪法生效两年以来,国会已通过了近70部法律。

社会主义定向的经济体制是越共十一大提出的三个突破口之一。20159月,会见越南国会代表团时,世行领导对越南国会通过国家银库法、企业法、投资法等法律文件表示高度评价。越南2013年宪法也被外国领导评价为先进的一部宪法。

实践已证明,由于建设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要求的法律系统,越南已革新并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法,确保党的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增强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作用;提高国家的官治效果和效力;充分发挥人民做主权利。本着国家权力是统一,在立法、行法和司法中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分工、配合和监督的原则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

 

政治革新包含着广大和复杂的内容。法律系统的革新和完善不仅局限于法律建设,而更重要的还是法律实施。

法律系统的革新并不是朝政治多元、资本主义道路方向进行。革新是为了深化社会主义特色,而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曾强调指出,我们要继续大力推动全面、同步的革新,但必须朝着正确方向进行,绝不迷路,从这一极转向另一极。敌对势力正鼓吹越南改变政治制度。政治革新并不意味着改变政治制度,更不是改变我党和国家的本质。路线要符合纲领和宪法。继续发挥民主,但必须维持国家的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