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三大决议评价: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取得了许多进步,国家组织机械继续得到完善,更有效地运行;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内容和方式逐步得到调整,符合国家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但是,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有的方面仍未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新形势下国家管理要求。因此,越共十三大肯定:继续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政治报告与2021-2030年十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都用了相当大的容量提及后续时间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任务。除政治报告的第十三章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第五章第十节的内容外,政治报告还在大会主题与越共十二大决议落实结果、第五个指导观点、第十和第十二各内容的国家发展定向、第一和第五个重心任务、第一个战略突破等章节中提及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问题。这说明党对后续时间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特别关心。

越共十三大确定了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内容和办法,体现党的新思维和本质上的新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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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关于任务的地位,文件确定:继续建设和完善在党领导下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是政治系统革新的重心任务。这是大会主题第一个内容:“加强建设、整顿廉洁强大的党和政治体系”的具体化。因为,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是越南政治系统的基本成分,对体制化党的主张、观点和路线起决定性作用的政治力量。因此,除党建为关键任务外,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问题得到我党特别关心,将其视为政治系统革新的重心任务。

关于建设的内容和办法,得到越共十三大全面、充足地阐述;不仅建设拥有专业性、现代化的国家,而且还重视建设国家的政治本质;不仅关心建设和完善法律系统,而且还重视执法规定;不仅关心法权国家建设满足建国卫国要求,而且还满足国际社会融入要求;不仅关心建设国家机械的体制,诸如国会、政府、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而且还重视建设国家的干部、职员队伍。

为了加强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政治本质,越共十三大在大会主题的第一个内容已作出了肯定,并强调法权国家必须是在党领导下的民有、民治,民享国家。强调党对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的领导是符合2013年宪法第四条,确保国家组织和活动符合党的路线、主张和观点,让国家真正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具体化国家政治本质建设问题,文件确定法律颁发要以人民、企业的合法权力和正当利益为促进革新创新的重心,国会法律制定规程要尊重、保障、保卫人权、公民权,集中建设服务人民的国家行政体制,建设服务祖国、服务人民的司法体制。司法活动要履行保卫公道、人权、公民权、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正当权益这一重任,建设拥有品质、能力、信誉,服务人民和国家发展事业的干部和职员队伍。

越共十三大文件中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的亮点是法律至上思想的一惯性。法律至上精神得到提高与法律系统的完善、统一将为建设健康、纪纲的社会注入动力,为了“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才得到实现。法律至上精神得到越共十三大文件的许多内容给以强调。在第十二个内容国家发展定向中,与十二届大会相比,十三届大会已补充第十个大关系,即要掌握和处理好民主实行与法制加强,社会纪纲保障的关系。另一方面,第十三章中,文件强调国家机构实行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与建设国家行政中的“法权原则”。

对于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各项体制建设内容,越共十三大强调继续朝着加强专业性,提高运行质量和效果,在组织与活动、实施立法职能与决定国家重要问题、最高监察中发挥民主、法权,确保国会真正是人民的最高代表机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国会组织的新点是合理增加专责代表,减少在行政、司法机关工作的代表数量,为提高国会的专业性,尤其是立法规程与法律执行检察质量。对于实施国会的立法职能,文件确定继续革新、提高立法质量,建设统一、同步、可行性、公开、透明、稳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系统。提及法律系统的国际竞争力是此次大会文件的新内容,符合国家日益深广地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据此,要建设各项法律文件和体制,保卫独立、自主的经济体,内地化国际条约,尤其是越南作为成员的新式自贸协定。

越共十三大主张:继续朝着精简、效力、效果方向革新政府的组织与活动,旨在建设服务人民、民主、法权、专业、现代化、纯洁、强大、公开、透明的国家行政体制,集中建设“建造发展、廉正、行动型”的政府。在这个任期中,要推进分级、分权,明显确定政府与各部门行业的责任,政府和各部门、行业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彻底克服职能、任务、权限的交织,确保国家的管理是统一的。与此同时,发挥各级、各行业的主动、创新作用与责任精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继续朝着精简方向重组公立单位,确保质量和效果,推进建设电子型政府,旨在满足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

对于司法机关,越共十三大主张继续建设专业、现代化、公平、严明、廉正、服务祖国和人民的越南司法体制,将其视为法权国家建任务非常重要的内容。与越共九大政治局49号决议相比,越共十三大文件有了新发展,尤其是强调专业、现代、公平、廉正等因素。

关于地方政府,越共十三大补充、阐明继续完善地方政权组织,确保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农村、都市、海岛、特别经济行政单位的区域,总结并试点开展都市政权,旨在建设和运行精简、有效的都市政权治理模型。朝着明显规定中央基金、地方基金方向改革国家基金分级,确保地方基金的主动、自主作用。

为了拥有一支满足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要求的干部、职员队伍,越共十三大强调建设德才兼备、为人民和国家发展服务的干部、职员队伍,采取机制培训、吸引和重用人才,鼓励、保卫为了共同利益而敢想、敢当、敢于突破、敢负责的干部。加强纪律纪纲与工薪、待遇政策改革、创造工作环境和条件等相结合,旨在鼓励服务发展的创新革新。与此同时,要有筛选机制,及时淘汰不完成任务,违反纪律、公务道德、职业道德,被纪律处理,失去人民的信任等人。

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是我党认识和思维发展日益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任务。因此,全党、全民和全军要继续贯彻,严格落实越共十三大的观点,为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作出贡献。(完)

阮玉回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