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和各省市祖国阵线委员会需要完善该名单,并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选举日前30天)递交给国家选举委员会和各级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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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各地方的国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和各地方的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的公布需要在2021年4月28日之前(选举日前25天)进行。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的国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的公布需要在2021年5月3日之前(选举日前20天)进行。

各选举小组在2021年5月3日之前(选举日前20天)公示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正式名单以及候选人的个人简介。

在该名单公布后,各地方需要加强选举的宣传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保持配合,为候选人根据法律规定开展竞选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确保竞选工作民主、公开和平等。竞选活动需要在投票前24小时结束。

从2021年5月13日起(选举日前10天),各选举机构将停止审议和解决有关候选人和候选人名单的所有投诉举报。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