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指导并推动越共十四大决议的学习贯彻、宣传引导与组织实施;监督中央政治局2026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落实十四大决议的第01-CT/TW号指示,以及2025年5月16日颁布的关于领导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第46-CT/TW号指示的执行情况;评估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各机关单位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效能;检查确保实现十四大决议提出的2026—2030年阶段地区生产总值(GRDP)年均增长10%以上目标的各项措施与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同时,对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颁布的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突破发展的第57-NQ/TW号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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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公布对得乐省委常务委员会的检查监督决定(图片来源:越通社)

阮青毅强调,检查监督是定期活动,旨在客观评价现状,发现优点与创新的做法,同时指出执行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为确保检查监督的目标、要求和进度,阮青毅要求得乐省委常务委员会尽快按大纲编写报告,提供相关材料,并指导相关组织和个人紧密配合。报告必须确保全面、客观、真实,用数据说话,明确优点、局限、原因及改进建议。

越共中央委员、得乐省委书记梁阮明哲在会上表示,得乐省委常务委员会将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检查监督决定的计划以及检查监督团的要求,提供真实、客观的报告和数据,努力完善并提高未来各项工作的质量。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