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岘港、海防、胡志明市建设自由贸易区

关于成立自由贸易区,会议集中讨论政策基础、法律依据和现实条件,并就发展目标与方向、设立原则标准、管理模式、重点任务、解决方案、法律框架以及自贸区特有的优先政策机制等进行深入讨论。

目前越南通用法律体系尚未对自贸区的机制政策、管理和运作作出具体规定。越南国会近期颁布了关于试点实施岘港市、海防市特殊发展机制政策的决议,其中包含自贸区相关内容。

因此,制定自贸区建设方案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需立即推进以为其提供政策基础,进而推动形成自贸区通用法律框架。这将使自贸区成为新发展动力,成为越南按国际标准进行经济体制机制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的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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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根据财政部拟定的方案,计划于2026年在岘港、海防和胡志明市建立首批自贸区;到2030年全国在条件适宜地区建成约6-8个自贸区及类似模式;至2045年在全国形成8-10个达国际标准、具备区域竞争力、贡献GDP15-20%的自贸区及类似模式。

范明政在总结讲话中对试点建设自贸区的主张政策表示赞同,要求相关部门完善方案,提交主管机关审议,并确保方案的可行性、有效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范明政指出,需明确自贸区与国际商贸中心之间的区别,两套机制政策既有共性又存差异,应灵活创新运用现有规定。关于试点选址,范明政要求参考国际经验,结合国内情况,制定具有特色、竞争力、可行性且不过度影响投资环境的特殊政策机制。

范明政强调,试点建设自贸区需推进从政策制定到规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吸引、高科技应用、智慧管理及人才培训;注重居民安置,保障社会福利,打造明亮、绿色、清洁、文明、现代的宜居环境;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推进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提升自贸区自主权并加强监督检查。

将榕桔打造为国家能源中心

同日,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推动榕桔经济区国家炼油化工与能源中心发展的机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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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榕桔是越南首座现代化炼油厂,位于榕桔经济区内,该区被政府规划为以炼油、石化、重工业为核心的多领域综合性经济区。

在听取各方汇报与意见后,范明政明确指出,由越南自主投资建设的榕桔炼油厂运行状况良好,二期扩建计划符合国家整体发展方向。

范明政要求制定总体可行方案,推动在榕桔经济区建设国家炼油化工与能源中心,以满足快速可持续发展需求,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自主,促进炼油化工与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未来数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为实现国家百年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