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梅氏秋云表示,为落实国会第222号决议,政府总理已颁布第1646/QĐ-TTg号决定,成立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指导委员会。2025年8月1日,指导委员会颁布行动计划,分工各部委制定八项配套议定。其中,财政部主持制定两项议定,越南国家银行、工贸部、内务部、农业与环境部、司法部、公安部各主持制定一项议定。

截至目前,有五项议定已提交政府,包括关于国际金融中心下属的国际仲裁中心及国际金融中心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案的议定;关于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土地与环境政策指导细则的议定;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指导细则的议定;关于国际金融中心内银行设立与运营许可、外汇管理、防止洗钱、反恐怖融资、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等规定的议定;关于在胡志明市与岘港市设立国际金融中心规定的议定。

leftcenterrightdel
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会议上,各部委详细汇报了议定草案制定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建议。

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指出,国会第222号决议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配套议定的制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为决议实施奠定法律基础。这些议定可视为具备法律效力;若制定不周密、质量不达标,将引发连锁问题,无法形成具有突破性的优越机制。因此,议定草案制定工作必须确保最高质量,满足既定目标要求。

阮和平明确要求,各部委对其负责的议定草案须充分吸纳意见进行补充完善。草案经主持机关修订后,必须依法依规开展严格审核。

阮和平强调,胡志明市与岘港市是直接实施地区,要求两市政府仔细审阅议定草案内容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作为直接执行单位,你们必须深入研究,明确哪些内容可行、哪些不可行、哪些存在障碍、哪些政策开放、哪些还不够开放……从而积极参与建言。”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