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值此纪念越南人民公安力量成立80周年(1945年8月19日-2025年8月19日)之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梁强发表题为《越南人民公安80周年与全民一道投身建国卫国事业》的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1945年八月革命成功,越南民主共和国诞生,开启了民族历史的新纪元——独立、自由和社会主义的纪元。为了保卫革命成果,建设一个属于人民、由人民建立、为人民服务的国家,1945年8月19日,越南人民公安力量正式成立。在80年的建设、战斗与成长过程中,除了坚决维护安全、秩序外,人民公安力量在向党和国家就保障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问题提供战略性参谋工作中,作出了极为重要和有效的贡献;主动提出了许多重要的主张、政策和法律建议,有助于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效能。尤其是在世界与地区形势迅速和复杂变化的背景下,公安部主动同中央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紧密配合,建设人民安全阵线,同全民国防相结合,把人民安全阵势与全民国防阵势、与坚实的“民心阵线”相结合,为全党、全民、全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
自建国初期,革命政权尚且幼小,便要面对重重艰难险阻,“内忧外患”接踵而来。在“千钧一发”的形势下,人民公安力量与人民军并肩作战,依靠人民,成功保卫了1945年9月2日的《独立宣言》仪式和1946年1月6日的第一次国会普选——这两大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事件,确认了国家主权,奠定了新民主制度的基础。这是写入越南人民公安光辉历史的首批功绩。继此战功,公安力量及时发现、镇压并摧毁了许多反动党派组织,其中最典型的是捣毁温如候街7号(今为河内阮嘉韶街)的反动组织,接管国民党40个据点,逮捕100名反动分子,粉碎了国民党与法国殖民者反革命联盟策划的推翻政权的政变阴谋。
在解放区和革命根据地,公安力量与军队及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通过开展"三不"、"五家联保"等群众运动,构筑起坚不可摧的人民安全防线,确保党政机关、根据地和重要军事战役的绝对安全。同时,公安力量还深入敌占区开展斗争,破齐、除奸惩恶,瓦解敌人的统治基础,为发动群众斗争创造条件,与全党、全军和全国民众同心协力,
历经九载浴血奋战,最终创造了以“煊赫五洲、震动地球”为巅峰的奠边府大捷。
在抗美救国战争时期,公安力量在南方战场和北方大后方均建立了卓越功勋。北方地区,公安力量通过开展"保密防谍"、"保卫治安"、"三防"(防奸、防火、防事故)等群众运动,及时发现并成功铲除潜伏的间谍组织,抓获上千名间谍特工,有效遏制了新生的反动势力,为挫败敌人的心理战和破坏活动作出重大贡献。南方战场,公安力量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坚持自力更生,依靠人民群众,将群众运动与武装斗争紧密结合,在城市乡村各条战线主动出击,组织铲除反动势力的根据地、摧毁"战略村"等据点,有力挫败了敌人的"扫荡平定"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力量与南方军民并肩作战,在1968戊申年春节总攻与起义、1972年战略攻势中协同出击,最终在1975年具有历史意义的胡志明战役中达到胜利巅峰,彻底解放南方,实现国家统一。
1975年4月30日之后,全国公安力量以崭新姿态和光荣传统投入新的战斗,同时面临着诸多困难、艰苦考验和流血牺牲。在党的绝对、全面直接领导和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下,公安力量发起"群众保卫祖国安全"运动,与人民军队、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协同作战,在新解放区积极开展革命政权巩固建设工作,妥善处置旧政权军警人员,清剿残余敌对武装。
人民公安力量在这一时期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意义的典型战功是成功破获代号为 KHCM 12 的专案,彻底挫败并粉碎了由黎国髓和梅文幸为首,在国际敌对势力和反动势力支持下,企图推翻人民政权的反革命组织——“解放越南爱国力量统一阵线”的阴谋与活动。
进入革新时期(自1986年至今),公安力量与人民军、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坚决捍卫国家独立、主权与领土完整,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充分发挥在建设人民安全阵地、构筑人民安全防线,与全民国防、全民防御阵势和坚实的“民心阵地”相结合中的核心作用,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和全民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在人民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以及在人民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的紧密协同下,公安力量能够未雨绸缪、有效解决了许多基层安全问题;同时,圆满履行战略参谋职能,为党和国家在国家安全、防范社会治安风险、绝对安全保护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大政治、文化、社会和外交活动,以及重点目标和工程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公安力量在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斗争中坚持有力、系统推进,严肃查办了多起重大案件,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警醒和教育作用;侦破和处理了许多严重的、跨国犯罪组织和网络,消除了社会的不安与忧虑,赢得人民的高度认可与评价。
公安力量在政党建党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以高度统一和坚定决心,走在组织机构精简优化的前列,取消中间层级,撤销县级公安机构,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乡镇基层公安;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数字化转型;主动审查、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实施必要、紧急的在线公共服务,为人民提供便利。秉承"人民需要时、人民困难处有公安"的精神,在保障安全秩序、打击犯罪的同时,公安力量与人民军队和卫生部门并肩作战,始终是疫情防控的中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获得党、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评价,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安宁依靠"。
近年来,落实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积极响应“全国携手帮扶贫困者——不让任何人掉队”的运动,越南公安部主动并积极同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携手实施为革命有功家庭、政策优抚家庭、少数民族同胞、贫困与相对贫困家庭以及受自然灾害、洪涝影响的群众建设住房的项目;同时动员多方资源,为全国范围内完成消除临时住房、危旧房的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自2019年至今,公安部已牵头并协调各地方建设超过2.91万套住房,总经费超过14500亿越盾,并建设了许多学校、教学点、医院,分布在西北、西原、西南部地区,为保障民生、推动经济发展以及维护战略地区的安全与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80年来,在建设、战斗和成长的历程中,人民公安力量始终对祖国、对党、对国家和人民绝对忠诚,始终高举奉献精神,随时准备为祖国牺牲,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目标而奋斗,愿以全部力量、智慧甚至生命,贡献于民族解放事业、越南社会主义的建设与保卫,并圆满完成光荣的国际义务。
在民族解放和保卫祖国的斗争中,近1.5万名人民公安干部、战士已英勇牺牲,5000多名同志献出了鲜血,数百名同志被敌人抓捕、囚禁并遭受残酷折磨,其中的诸位英雄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英雄事迹,令人民无限敬佩与自豪,如:英雄烈士武氏六、英雄阮氏利、英雄烈士裴氏菊、英雄烈士陈文黄等。
如今,尽管祖国已实现和平统一,但在维护安全、秩序的战线上,人民公安干部、战士依然满怀热情,无私奉献,都做好随时上阵牺牲的准备,守护人民的安宁与幸福。数千名公安干部、战士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斗争中英勇牺牲,成为胡志明时代革命英雄主义的崇高象征,彰显了越南人民公安力量的光荣传统——“为国忘我,为民服务”。鉴于人民公安的特别贡献和卓越成就,该力量已五次荣获党和国家授予的金星勋章,并获得党、国家及国际友人颁授的众多崇高奖励。
我国正步入一个新的纪元——民族富强、繁荣、幸福的发展纪元,坚定实现建党一百年与建国一百年两个战略目标;力争到2045年将越南建设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
在迎来许多机遇的同时,困难与挑战仍然不少;党所指出的四大风险依然存在,不可掉以轻心;非传统安全问题以及自然灾害、疫情、人类安全等全球性挑战持续复杂演变。
敌对、反动势力竭力推行“和平演变”、“暴乱颠覆”的阴谋活动,妄图否定党的领导作用、推翻越南社会主义制度,并企图使人民武装力量非政治化;国内反对分子以及各类犯罪活动亦日趋复杂,对人民公安力量提出了新的、更为繁重的要求和任务。
发扬80年来建设、战斗与成长的光辉传统,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建设和保卫祖国的目标、要求和任务,人民公安力量必须继续主动同各级、各部门紧密协作,集中力量切实完成以下若干重点任务:
第一,要始终坚持和巩固党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国家主席的统领,政府对人民公安的统一管理。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人民公安都必须是党、国家和人民绝对忠诚、可靠的力量;不断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胡志明对人民公安提出的“六条教诲”,并把它作为经常性、日常性的工作,成为每一名干部、战士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人民公安队伍要主动、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化并切实组织实施党的各项方针路线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直接为建设和完善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方面的体制与法律作出重要贡献;加强对外工作与国际合作;在科技发展、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方面实现突破,为圆满完成越共十四大所确定的政治任务以及成功实现国家两个百年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在当前推进精简革命,建立高效、贴近群众的政治体系背景下,人民公安力量必须具备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战略视野,以适应国家的新发展格局。这不仅是关于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新思维,而且还是关于民族奋发图强的新思维。其中,人民公安力量的特别重要任务之一是为国家发展营造并维护和平、稳定、安全、健康的环境。因此,人民公安力量必须继续提升战略预测工作质量,全面、深入、准确地把握形势,主动为党、国家、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关于保护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张和对策当好参谋助手;主动挫败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煽动暴乱”、“颠覆政权”的图谋与活动,避免陷入被动状态。目前,要集中精力确保庆祝越南八月革命80周年和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活动的绝对安全,确保各级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迈向越共十四大以及2026—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活动。
第三,要重点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人民公安力量,满足新时代任务要求,继续构建精简、高效的公安组织架构;建立明确而具体的协作配合、责任分工与管理分级机制,实行权利和责任相结合,严格监督干部工作中的权力运作,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采取配套措施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组织,打造一支具备良好品德、能力、威望,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人民公安干部战士必须“德才兼备”,做到清正廉洁,满腔热血,“为党、为民服务”。继续严明纪律和严守规矩。人民公安力量不仅要勇于同不良的社会现象作斗争,更要坚持实现自我净化,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防范、及早发现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思想蜕化变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官僚主义、对人民群众的困难、关切与需求冷漠等问题。继续贯彻有效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2年3月16日签发关于“推进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化、满足新形势任务要求的人民公安力量”的第12-NQ/TW号决议。
第四,公安力量必须经常自我修养、自我锤炼,认真贯彻落实敬爱的胡志明主席的教导:“当公安,就必须做到让人民信任、爱护、支持。只有依靠人民,公安才能圆满完成自己的任务。人民有上百万双眼睛和耳朵,敌人就难以隐藏”[1];“人民帮助越多,成绩就越大;帮助越少,成绩越小;全力支持就能取得完全胜利”[2]。要深刻认识并付出最大努力,发扬敢想、敢做、敢于负责的精神,革新作风和工作方式,真正做到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在人民群众面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倾听、倾听人民的意见和批评,使人民越来越信任、爱护并更多地帮助公安;积极主动构建坚固的民心阵势和人民安全阵势,特别重视群众工作,使“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真正成为全民的事业;继续集中指导、建设并推广先进典型和模式,为人民更积极地参与维护基层安全和秩序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主动同有关职能力量协作,建立机制,动员国内外人民的力量,未雨绸缪地参与保卫祖国安全。公安力量需要发挥核心作用,在参谋制定机制、政策方面积极建言,支持帮助旅外越南人社群稳定生活,继续保持和弘扬民族文化特色,心系祖国,为建设富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祖国家乡作出贡献,实现胡志明主席毕生期望的“与五大洲强国比肩”。
党、国家和人民始终希望、期待并相信,越南人民公安力量将继续发扬英雄传统,始终高举“为国忘我、为民服务”的精神,建设真正廉洁、强大、正规、精锐、现代的力量,永葆锋利“宝剑”本色,出色完成党、国家和人民交付的一切任务,为新时期社会主义越南的建设和保卫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