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主席在上世纪中叶提出的"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这一不朽名言至今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团结精神的力量不仅是人类千百年来生活实践所凝练的宝贵经验,也是铸就人类社会伟大成就的根本源泉。在越南近一个世纪的革命历程中,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突出。当前,在全国推进政治体系精简、行政单位合并和空间布局优化的进程中,越南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弘扬团结精神,以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在党的战略视野与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定不移地维护和发扬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将其视为力量源泉,是贯彻党和国家一切方针政策的“红线”,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得以彻底、一贯、高效实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

团结:亘古不变的真理

自古以来,团结就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我们的祖先用"独木不成林"的朴素智慧,道出了团结的真谛。集体的力量永远大于个体力量之和;"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硬如铁"。当人们懂得团结协作、同心同德时,所产生的力量将成倍增长,足以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历史一再证明,团结的民族能够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而分裂必将导致衰败。因此,"团结就是力量"成为千百年来不同社会都认同的普遍真理。

在越南民族建国卫国的历史长河中,团结精神更是熠熠生辉,成为珍贵的优良传统。从文郎、瓯貉时代到丁、黎、李、陈各朝代直至今日,全民大团结的力量始终被高度重视。社会的进步、江山的稳固与拓展,皆源于团结之力。正如阮廌所言:"民者水也,水可载舟,亦能覆舟”;“船倾方知民似水”“将士同心如父子 一瓢江酒话同甘”。这一历史教训深深铭刻在祖先的思想中"官府千般易,无民事难成;百姓万种难,齐心皆可平”。当民心所向、上下同心时,任何外来势力都无法征服我们的民族。

特别是自从有了共产党的领导,全民族大团结的传统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胡志明主席是民族“以民为本”精神的杰出继承者,他老人家不仅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还建立了工人、农民与知识分子的联盟,组建了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胡志明主席曾指出:“团结就是我们的力量。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发挥一切有利因素,圆满完成人民交给我们的所有任务。” [1]

leftcenterrightdel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越南革命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教诲的正确性:只要人民万众一心,我们的国家必将能够实现独立与自由;反之,如果人民不团结,国家就会遭受外来侵略。从1945年八月革命、1954年奠边府大捷,到1975年春季大胜直至今天,这些辉煌的历史里程碑,正是全民族大团结的结晶——体现了浓烈的爱国情怀和“宁可牺牲一切也决不丧失国家、决不做奴隶”的坚定意志。

正是人民的力量,正是数百万爱国越南人民的齐心协力,才创造出20世纪打败世界最强大帝国主义的奇迹。我们今天所拥有的国家地位、基业、国际影响力和声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全民大团结的力量铸就的。

相反,历史上不乏因内部分裂而导致失败的惨痛教训。19世纪末,我国人民反殖民主义斗争失败,其深远的原因是全国未能团结一致。多场起义举行,但最终失败,因为各力量和领袖之间缺乏协调与共识。“分裂则亡"的教训历历在目,仅一个内部矛盾或内部分裂就足以削弱共同力量,为敌人实施“分而治之”创造可乘之机。世界上一些政党和政权的崩溃也表明,当党内和社会的团结破裂,当集团利益或地方主义的意识形态压倒共同目标时,失败就难以避免。相反,紧密团结才是“无穷的力量”,它能创造无与伦比的力量,帮助我们克服一切困难,取得辉煌的胜利。

从历史的成败中可以得出一个真理:团结关乎生死,决定着革命的成败。团结使我们化险为夷,挫败了敌人的一切“分裂破坏”阴谋。反之,即便只是局部的团结受损,也足以削弱整体力量,甚至摧毁革命成果。因此,建设和维护团结必须是每一个革命组织的首要任务。

团结是党的一贯战略

越南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坚定奉行民族大团结路线,将其视为革命事业的目标,也是决定革命胜利的力量源泉。我党始终将维护党内团结作为党建工作中生死攸关的原则。在整个革命过程中,我党颁布了许多决议和指示,旨在巩固和凝聚团结力量。早在1943年,我党就提出了包含三大运动原则的《越南文化纲要》,其中有 “群众化”原则,即一切为了群众的利益,号召广大群众的参与。1969年2月3日,胡志明主席在《提高革命道德,清除个人主义》[2]一文中警告说,拉帮结派和地方主义是团结的敌人,必须坚决予以消除。临终前,胡志明主席在《遗嘱》(1969年)中殷切嘱咐我党要像维护自己的眼珠一样维护团结统一。践行这一教导,我党确定保持党内团结是生死攸关的原则,是党建工作的首要要求。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团结统一。

我党颁布了关于凝聚团结力量的专项决议。越共九届七中全会(2003年)第23号决议(23-NQ/TW)首次提出“凝聚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正、民主、文明”的任务。20年后,我党在十三届八中全会上通过了关于在新时期发扬团结传统,凝聚团结力量的第43号决议(43-NQ/TW)(2023年)。第43号决议再次肯定,全民族大团结是党的宝贵传统,是党的一贯战略路线,是伟大力量的源泉,是建国卫国事业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决议还指出,党内团结是建设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团结的核心。首先,在党内,从中央到基层,必须真正实现意志和行动的统一。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杜绝一切破坏团结的拉帮结派和利益集团行为。

革新的必然要求

我国正在大力贯彻落实越共六大以来提出的革新主张,全力促进政治体系组织结构改革,调整各级行政单位并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其目标是精简机构,提高国家管理和治理效能,同时大力推进逐级放权,给地方赋予更多权力。这种模式不仅削减了不必要的中间层级,更重要的是,为可持续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使政府更加贴近人民、更好地服务人民。中央也明确划分权限,赋予地方政府更多权力,让各地能因地制宜、主动创新地实现发展。

从中央到地方全面部署、果断行动,以实现"精简机构"与"提升管理效能"的双重目标,从而更好地服务人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然而,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精简和行政单位的重组,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部分干部、党员和公务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秉持高度公正、达成广泛共识、展现坚定政治决心,特别是需要个人作出利益牺牲。若不能形成自上而下的团结统一,改革推进过程中难免出现执行不畅和落实不力的问题。因此,确保政治体系的整体团结协作,是这项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一方面,中央机构与地方政府必须紧密配合,及时破解实施难题;另一方面,干部队伍与人民群众的同心同德,将为新模式的顺利运行提供坚实保障。在当前形势下,政治体系"上下同心、协调联动"的运行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在机构调整过程中,缺乏团结可能引发诸多挑战和分裂风险。首当其冲的是干部队伍的忧虑,因为合并后部分人员将面临岗位裁撤或工作调整。若不能为受机构调整影响的干部制定明确且合理的政策,容易陷入情绪低落,出现"面和心不和"现象,容易破坏内部团结。与此同时,“地方本位主义”心里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对曾经居住过的乡土怀有特殊情感和自豪感。当地方合并时,新名称、办公驻地选址、人事安排等问题容易引发利益比较心理,从而影响合并进程的顺利。加上,不同行政区域在文化习俗、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也构成重大挑战。山区与平原省份、"富省"与"穷省"之间的合并,要求领导班子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具备远见卓识,确保资源均衡配置和发展利益协调。资源分配不均易于导致地区发展不均衡,破坏整体团结。然而,敌对势力时刻准备利用这些困难散布谣言,离间党、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若干部群众缺乏警惕,就可能落入这些破坏阴谋的陷阱,严重影响机构调整和国家稳定发展目标。

总之,缺乏凝聚力将导致目标偏离或制约机构运行效能。因此,增强团队凝聚力是最重要的任务,也是其他改革顺利推进的先决条件。为在新发展格局中增强和巩固凝聚力,需要统筹实施以下关键措施: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和指导。在政治体系机构调整过程中,必须强化从中央到地方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确保中央决议、结论、指示和指导方针的落实,避免各自为政、擅自变通。同时,要充分发挥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在广泛凝聚群众共识方面的作用。所有主张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密切党群关系,让群众理解、信任、支持并积极参与。

二是、强化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每位干部、党员都要成为维护内部团结,始终将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典范。合并后的干部安排工作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达到标准、坚决抵制拉帮结派、"小圈子"或地域本位主义。同时,要大力加强行政纪律,及时预防和纠正过渡期的消极懈怠现象。特别要经常表彰那些顾全大局、牺牲个人利益,在全系统中弘扬团结奉献精神的集体和个人。

三是,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确保利益和谐与社会公平,为重组过程中巩固团结作出贡献。需要继续制定、颁布并落实合理、切实的支持政策,针对在合并过程中受到直接影响的地方和干部,提供包括财政支持、津贴、激励、表彰、鼓励等在内的支持措施,并加强对新合并地方的基础设施投资。此外,还需及时审查、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做到系统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减少法律障碍。必须加强对法律规定实施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严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法治秩序,树立政府威信,营造人民群众广泛信任与共识的氛围。

四是,要加强思想工作,在广大干部、党员和各阶层人民群众中深入宣传编制优化、机构精简的意义和利益,从而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这是一个正确、必要且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方针政策,进而形成共识,自觉落实。宣传工作应有效结合历史教育和全民族大团结的传统,同时清晰解读各项具体方针政策,公开透明地传达有关合并的时间安排以及人事、财政等相关问题。同时,必须主动斗争,坚决驳斥敌对势力的错误言论和歪曲宣传,及时制止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谣言。特别要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对话,化解疑虑、增强信任、巩固全社会的团结与共识。

五是,要大力弘扬每一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的“党性”精神和政治定力。所有干部、党员必须始终坚定地把国家和党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严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对于党内存在的不同意见,应以民主、坦率和建设性的方式进行讨论;一旦达成共识,就必须团结一致,认真执行,坚决杜绝拉帮结派、地方主义等行为,防止内部团结分裂。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成为团结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人,在化解矛盾中起到协调作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同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斗争、挫败敌对势力分裂、破坏的一切图谋。只有从上到下、从内到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统一,全党的团结与全民的凝聚力才会坚不可摧,形成强大力量,顺利完成机构重组任务,推动国家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团结始终是越南革命的无穷力量。在当前这一充满挑战的机构重组转型时期,这种精神更应得到深入贯彻和高度发扬。历史赋予我们一项极其重要的使命,那就是建设一个精简、高效的体制,以满足国家在新时期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完成这一使命,没有比全体政治体系的同心协力和全民的广泛支持更强大、更有效的“武器”。正如胡志明主席所深刻总结的:“团结,团结,大团结——成功,成功,大成功!”

在党的英明领导下,凭借集体的勇气与智慧,以及坚实的全民族大团结传统,我国政治体系的机构精简工作、行政单位的重新划分与地方两级政权的运作必将取得良好成果,为国家迈入越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中所确定的新发展阶段奠定坚实基础。团结的力量将再次帮助我们克服一切困难,将挑战化为机遇,引领国家稳步迈进新时代——繁荣、富强、融入国际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时代,为人民带来富足、幸福的生活。(完)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苏林

[1] 2011,tr.145 《胡志明全集》第9卷,国家政治出版社,河内,2011年,第145页

[2]《胡志明全集》,第15卷,第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