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6月24日晚,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铁路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征集、说明和梳理工作提出意见。该草案经梳理后,由10章87条缩减为4章59条。

该草案全面贯彻关于安全、分权管理、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基本管理原则(第4条);对铁路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第5条)进行了明确修订,瞄准优惠对象,并补充了国会的监督机制;对灵活规划机制(第20条)进行了补充,及时更新规划并置于最高监督之下,以降低规划滥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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呠-河内高铁。图自越通社

此外,选择性地缩短项目准备程序(第33条),招标特定机制(第34条)补充了一些规定以防损失等。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了《铁路法修正案(草案)》的紧迫性。目前,国家正在实施多项重要铁路项目。因此,该法案将促进铁路系统的快速发展,从而助推国家发展。该法案还充分体现了分权管理精神,将决策权强加于政府。

根据建设部副部长阮名辉的呈文,政府建议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中增加“除公共投资形式外,允许补充其他投资形式(如:公私合作投资、企业投资等)”的内容。据经济金融委员会,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企业的第68号决议,其中确定扩大民营企业对国家重大项目的参与,例如高铁、城铁项目。

经讨论,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在法案增加补充项目投资形势目这一内容,并提交国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于《规划法(修正案)》,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将该法案从第九次会议议程中撤回,以便进行全面修改,提交第十次会议审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对2021年至2030年国家和区域和省级规划(2025年7月1日前批准的规划)的调整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以便及时满足行政区划调整后地方的发展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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