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常务副总理阮和平,其他副总理,各部部长、正部级机构负责人、政府直属的机关和单位领导人出席。

会议期间,政府听取了政策文件摘要报告、评估意见采纳报告,并就以下法律和法律草案(修正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存款保险法(修正案)》、《民用航空法(修正案)》、《民事执行法(修正案草案)》、《 ‘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职业教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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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范明政(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在涉及教育和培训领域的法律草案中,《 ‘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职业教育法(修正案)》,代表们重点关注了对相关内容的修订、补充或废除,以确保这些法律规定适应新的行政单位安排、两级地方政府的实施和新时代教育培训发展战略的要求。

在分析相关法律之间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政府成员特别关注在简化行政手续、配套分级、分权的同时,对公立、私立教育机构的管理及其运行机制问题,尤其是对一些特定和特殊领域的教育培训规定。

政府总理范明政对以上各法律草案的每一项内容均提出了具体意见。

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高度评价各部、正部级机构在起草法律草案和政策文件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政府成员们提出的具有高度责任感、紧贴实际和质量较高的意见。他要求各部长、机关和单位负责人集中指导,尽快按照规定完善法律草案文件,并提请国会审议。

范明政总理指出,从2025年初至今,政府已对超过50部法律与决议草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仅在第九次国会会议中,政府就向国会提交了43项法律与决议草案,其中包括多个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国家发展注入新动力的重要内容。

范明政强调,必须按照党中央第66号决议(66-NQ/TW)以及国会、政府的相关决议,革新立法和执法工作,满足国家在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他指示各部长、正部级机构负责人继续优先安排时间,集中最高资源,直接领导指导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法律草案的完善工作,确保按期向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并确保每一法律项目的最好质量。

政府总理特别强调,法律制定和完善工作需做到“六个加强”:即加强党对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主张与方针的领导和党的主张和路线实施工作;加强征求相关利益主体与受影响对象的意见并充分吸收;加强为发展与服务人民而设立的机制政策;加强简化行政手续,降低人民和企业的成本,分级授权与资源分配并重;加强与国会、国会机构、国会代表以及政治体系中各机关、专家和学者的协调;加强密切联系实际,从实际出发,尊重实际,以实际作为衡量标准。

同时,在法律制动工作中需做到“六个明确”,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产出成果、明确责任划分和明确权力范围。

对于修订和补充法律草案工作,必须回答“五个为什么”:为什么要删除?、为什么要完善?、为什么要补充?、为什么要取消行政手续?、为什么要分级授权?

对于新法律草案,必须满足“四个必须”:必须贯彻并具体化党的方针和主张;必须解决现实问题;必须符合人民意愿;必须具备颁布和实施的必要条件。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