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委会第46次会议:推动能源消费行为向节能、高效转变
2025/06/09, 17:16 (GMT+7)
在国会常委会第46次会议框架内,6月9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的意见采纳、说明和梳理工作提出意见。
据国会科技、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所作的报告,委员会认为用于建筑工程的建材对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效率有很大影响。该草案增设了对建筑材料实施能效标识的规定,为建设部开展节能措施提供法律依据,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绿色转型。因此,增设建筑材料能效标识的规定是必要的。根据国会代表的意见,草案已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一致性和协调性,并授权建设部具体规定该内容。
黎光辉指出,由于对建筑材料实施能效标识是新的内容,草案制定了相关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企业、组织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同时授权建设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建材产品的标识清单和实施路线图。
黎光辉还表示,草案中关于设立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促进基金的规定是必要的,旨在落实中央政治局第55号决议。该基金的运作将鼓励投资和使用节能技术设备,提升劳动生产率,推动增长模式转型,节能减排,确保能源安全,保护环境。该基金应独立设立,以支持高资本投入、回本周期长的节能项目。
国会主席陈青敏高度评价草案的修正工作,认为其符合现行法律体系,与越南关于节能、发展绿色能源的国际承诺相符。此次修法完善了可再生能源相关机制政策,提高组织和个人的节能责任,强化国家管理职能。
陈青敏指出,此次修法旨在解决实施15年来暴露出的问题,如管理机制重叠、数字化转型机遇未充分利用等。因此,必须加强数字化转型在节能高效中的应用,具体化2021-2030年国家绿色增长战略、八号电力规划以及党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方向。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在对该讨论内容做出结论时指出,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政府继续指导工业与贸易部与国会科技、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常委会协调,认真研究并充分采纳国会议员,特别是国会主席陈青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法案并提交国会审议。
6日上午,国会常委会对《数字技术产业法》草案意见采纳、说明和梳理工作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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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科技、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
国会科技、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黎光辉指出,根据吸纳国会代表的意见,草案已将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投资优惠的规定移至《企业所得税法》及《七法修正案》草案中。
陈青敏高度评价草案已按鼓励人工智能发展、人本导向进行修订,并补充了人工智能产品的风险管理标准和识别标识。他强调,此法的制定十分及时,旨在推动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人工智能,实现“人人皆有虚拟助手”。
陈青敏建议起草与审查机构继续审查并完善各规定,确保与相关法律协调一致、不重叠,打造良好法律环境促进数字技术产业发展。特别要明确对战略性产业如半导体、人工智能的优惠机制,确保政策的可行性与及时性。同时,应加强风险管理规定,提前准备配套细则,确保法律有效落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行政手续。
陈青敏还强调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征求企业、组织、公众的意见,以增强共识,确保法规的实用性。
“要推动数字技术产业强劲发展,必须获得公众支持。只有当人民与相关单位提供数据,地方与各行业才能发展数字技术产业。”陈青敏强调。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在对该内容做出结论时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科技、技术与环境委员会牵头,与起草机构及相关单位协作,认真采纳意见,完善法案并提交国会审议通过。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