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长阮海宁在会议上作的呈文,制定该法案的目的是推动党的主张政策制度化,为外国人和海外越南人申请加入和恢复越南国籍创造更便利的条件。在南方解放、国家统一50周年之际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和谐与和解政策以及吸引高素质人才,为新时期国家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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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长阮海宁在会议上作呈文(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据介绍,修改补充法案共三条,集中于两大政策。具体包括:放宽申请加入越南国籍条件的政策,为作为越南公民的亲生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外祖父、祖母;外国投资者、科学家、专家等获得越南国籍创造便利条件。第二是放宽恢复越南国籍条件的政策,为曾经有过越南国籍的人员恢复越南国籍创造条件。

该法案修改和补充一些规定,为未成年人通过其越南父亲、母亲或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而获得越南国籍创造便利。

草案删除了《越南国籍法》第23条第1款关于重新加入越南国籍的情况的规定。因此,所有曾有过越南国籍的人均可申请恢复越南国籍。

修改和补充第23条第5款。据此,若符合条件,申请回复越南国籍的人可保留外国国籍。

当天,国会法律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在会议上作相关审查报告,建议进一步研究法案一些规定,如确保符合 “能保证在越南的生活条件”的规定、在越南居留五年以上等规定。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