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县级行政单位预计于7月1日终止运作
2025/04/03, 18:23 (GMT+7)
越南将实施"省级和基层两级政府"管理模式。
根据内务部正在完善的行政改革方案,越南地方政府将自7月1日起转为"省级和基层"两级管理模式。该方案包含省级行政单位合并、取消县级行政架构、继续推进乡级行政单位合并等内容,拟提交即将召开的第十一届党中央委员会会议审议。
内务部长范氏青茶表示,本次会议后将明确所有省级行政单位合并数量及两级政府具体架构。中央通过决议后,4月16日将召开全国会议部署省乡两级行政单位合并及两级政府组织工作。内务部力争在6月30日前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相关法律文件,届时将完成所有乡级行政单位重组。自7月1日宪法修正案及《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案生效起,县级政府将正式停止运作。
8月30日前完成省级行政单位合并后,重组后的整个政治体系将同步投入运行,随后开展相关代表大会工作。范氏青茶部长强调,司法系统、检察院及相关部门也将同步调整为两级政府模式。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中部-西原地区革命老同志见面会上透露,行政体系将重组为"中央-省/市-乡/坊"三级架构。目前方案已完善并提交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正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拟于4月10日前提交中央委员会。
根据草案,现行63个省级单位将合并为约34个,取消县级行政层级,共设约5000个乡级行政单位。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草案显示,不调整的11个省级单位包括河内市、顺化市、莱州省、奠边省、山罗省、谅山省、高平省、广宁省、清化省、乂安省和河静省。
实施调整的52个省级单位包括海防市、胡志明市、岘港市、芹苴市四个直辖市及48个省。
目前,越南现有乡级行政区10035个,重组后保留约5000个乡、坊级单位(减少约50%,低于内务部草案原定的70-75%减幅目标)。
调整标准包括自然面积、人口规模、历史传统与文化因素(含民族宗教要素)、经济区位指标(含地理位置、经济规模及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因素和国防安全要求。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