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法案包括《原子能法(修正案)》、《供排水法》、《城市管理与开发法》、《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节约和有效利用能源法》以及《企业法(修正案)》。

会议总结时,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各项法律必须将党的主张和方针具体化,特别是新颁布的决议、结论和指示。

在会议上,政府成员一致认为,上述法律的制定对于完善法律框架、提高国家管理效能至关重要,旨在推动和平利用原子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水平,鼓励节约与高效使用能源,并及时解决困难和障碍,为企业创造宽松、透明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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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在对《原子能法(修正案)》的讨论中,政府重点研究了促进原子能发展和应用的政策;确保辐射与核安全及国家管理权的分级;核查活动;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及已使用核燃料的管理;核辐射事故应对;以及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等问题。

关于《科学技术与创新法》,许多代表认为,相关规定应具有突破性,并积极有效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应用;推动科技市场发展;激励创新和技术应用,以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国家安全,提高人民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动力,这也正是越共十三大提出的目标,特别是将中央政治局第57号决议制度化。

关于《企业法(修正案)》,代表们认为,该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为企业“松绑”,促进企业发展,吸引投资,改善投资经营环境,使之更加便利、安全和透明,并确保法律的紧迫性、完整性、一致性和有效性。政府重点讨论了市场准入和企业退出机制;企业治理;履行国际反洗钱承诺;个体经营活动的法律依据等内容。

在修改补充《节约和有效利用能源法》部分条款方面,政府讨论了如何解决现行法律实施中的困难和障碍;加强措施以确保企业向相关机构提供能源消耗及经营数据的合规性;优惠政策及金融支持工具的规定;市场转型及能源使用设备的能效管理;以及提升国家在节能与高效用能领域的管理效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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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范明政在会议上强调,法律必须将党的主张和方针具体化,特别是新颁布的决议、结论和指示,并确保“六个明确”:明确删除的内容;明确修改和完善的内容;明确补充的内容;明确简化和削减行政程序的内容;明确分级、分权的内容;明确存在分歧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政府常务委员会、政府和总理审议、指示的问题。

范明政向各部委和机构部署具体任务,要求推进已获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的制定和实施;及时向总理和相关副总理报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加快完善并按计划向国会提交法律和决议,确保进度和质量,特别是要抓紧制定和提交有关行政机构重组的法律和决议,以保障各级机构的运作连续性。此外,各部委须主动与国会相关机构协调,在法律和决议的起草、修订、完善及提交过程中保持紧密合作,并就新出现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