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三部法律包括:《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

《国会组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于2025年2月17日经国会通过后生效。该法修改和补充了《国会组织法》的21条,废除了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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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场景(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值得注意的是,该部法律规定了国会、政府及国家及其中其他机构的权限划分,旨在具体化立法工作中思维创新的内容,明确需要通过国会法律和决议规定的事项范围,并对法律中需规定的原则性和指导性细节作出规定,从而为国会行使立法权及法律修订提供依据。

*《政府组织法》共5章32条,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该法解决了政府与国家及其中各机构之间,以及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

该法明确了政府总理作为政府首脑的职责、权力和权限,领导和负责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系统的运作;突出政府总理在领导、指导和运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行政系统活动中的职责。

*2025年《地方政府组织法》共7章50条,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设立一章明确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权限、分权、分级和委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