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范明政总理发布了第603/QD-TTg号决定,成立了审查和处理法律法规体系中问题的指导委员会,以推动党、国会、政府有关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满足实际需要等的决议和结论落地见效。

政府总理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包括:政府副总理、司法部长黎成龙(常务副主任);政府办公厅主任陈文山部长;计划投资部长阮志勇。司法部是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指导委员会的职能是帮助政府总理研究、指导、协调、审查和处理法律文书体系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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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chinhphu.vn)

会上,范明政总理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后强调,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是“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结果”。他说,要尽快建立一个由司局级干部、专家、研究人员组成的、由司法部副部长为组长的能干、敬业的指导委员会办事小组。

范明政表示,审查和处理法律文书体系中的问题是一项现实要求,因为形势复杂严峻,新的、不可预测的问题频繁出现,未出台调整规定或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未出台修改和补充的规定,甚至已经修改但未能跟上实际要求。

政府总理明确提出了审查处理法律文书体系中问题的目标,有助于克服一些干部党员逃避推卸责任、怕出错、怕担责、不敢想、不敢做等的情况;改善营商投资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致力按照越共十三大所确定的稳经济、控通胀、促增长、保经济和重大目标任务。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