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财政部部长胡德福表示,全球最低税不是国际条约,不是国际承诺,也不强制各国适用。不过,如果越南不适用,仍然要接受其他国家适用全球最低税,并有权对越南的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征收额外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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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部长胡德福在会议上发言(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此背景下,为确保越南的合法权益,越南需要明确肯定适用全球最低税的立场。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关于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的指导,全球最低税本质上是一种额外企业所得税,各国需要在自己法律体系内对其进行相应监管。

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黎光孟在陈述核查报告时表示,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内多数意见认为有必要颁布法律文件,为适用全球最低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越南申报并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而不是让其在母国缴纳额外企业所得税创造法律依据。而且,尽早出台相关决议将明确体现越南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全球最低税的决心,从而增强投资者对越南法律环境的信心。

在越南政府尚未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修订计划以将全球最低税相关内容列入其中的背景下,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内多数意见认为,在对相关法规进行修改之前,有必要暂时出台国会试点决议,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全球最低税规定,征收额外企业所得税。从而确保越南的征收税款权利,同时使其符合税务管理国际标准。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要求政府明确报告修改和补充企业所得税法的计划和时间,以确保税收内容在法案中得到统一规范。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