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除了正确、适当的政策和方向的必要条件外,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是保证革命胜利创造充分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近年来,党对国家、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更新一直得到重视。特别是,在执行2007年7月30日第五届中央会议(第十届)第15-NQ/TW号决议15年和越共十三大关于此问题的决议后,党对政治系统的领导方式进行了许多创新,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各级党组织的认识和责任,干部党员和领导人在宣传、鼓励人民落实党的主张和路线中的先锋带头作用得到提高;“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得到严格落实和有序运行。机构重组、简政分权推进、各级党委和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得到加强,逐步克服包庇、代办、放松党的领导作用等情况。干部队伍质量得到提高;检查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实践总结和理论研究工作扎实推进。从而,为提高党对政治系统的活动、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对外保障,推进革新事业,建国卫国事业的执政能力与全面、有效领导保障作出贡献,增强人民对党的信心。

为继续推进革新党的领导方式,确保党完成历史使命,2022年11月17日,越共十三大六中会议颁发了关于继续革新党新形势下对政治系统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28号决议。其目标是在党的领导、执政方式中创造强有力、实质性的转变,既维护党的原则,又能发挥各级党委和干部党员、每个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主动、创新能力。提高组织落实党的主张和路线的结果,推动各级党的主张、路线贯彻落实取得实效。提高集体的责任,发挥干部、党员、主管人的先锋带头作用,将其与管控权力相结合。制定各级党委、组织的科学、民主、贴近实践的工作方法和方式;确保党从中央到基层的一贯领导。为此,要采取同步的各项任务、措施,尤其是以下主要内容:

关于干部工作的领导方式

干部是革命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关系党、国家、政权的命运。因此,党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直接全面领导是我国整个政治制度运行的永恒原则。新时期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干部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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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越共十三大六中会议颁发了关于继续革新党新形势下对政治系统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28号决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党必须直接领导干部工作; 按照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一些领导、管理岗位试点考试总结。继续严格执行党在干部工作中控权规定,遏制“跑职权”。实现扩大监察,重点检查,主动预防和遏制缺点和违反,不要让小违规累积成大违规,其中,要重点对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地方党组织、负责人和主要领导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坚决、严格、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继续具体落实党关于各级干部队伍建设主张,重点建设与任务相适应的战略级干部队伍。同时,注重建立吸引和引进人才的机制和政策;党关于鼓励和保卫灵活、创新、敢想、敢当、敢为共同利益负责任的干部的主张机制。

与此同时,推进预防、反对干部工作中的消极现将,鼓励有缺点的官员辞职;对违纪干部、能力有限、威信下降的官员,不等任期届满或任用时间,及时更换;干部工作实行“有进、有出、有上、有下”。干部评价必须全面、严谨、实质性、客观、多维度;在提高集体和群众的素质、政治勇气、自觉性、责任感、威信的同时,还要特别注重工作技能、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将个人考核附加于集体以及机关、单位、地方政治任务落实结果。经常告诫和提醒,帮助员工识别风险,避免犯错,及时纠正不足;明确领导者在直属官员腐败消极时的责任。严格遵守党的信任投票规定。

关于机械建设、推进行政改革方式

近年来,尽管政治体制特别是党的机构已经朝着紧凑、精简、有效、高效的方向进行了重新安排。但政治系统总体组织模式还需要继续研究和完善; 重点解决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合理、明确的分权分级。严格执行党关于编制管理主张,按岗位精简工资,有重心、有重点。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各机关、组织就业岗位建设,为2026-2031年阶段确定政治系统总体编制打下基础。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更新从中央到基层党的机关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确保科学、民主、彻底、具体; 严格规范任务、权限、关系、工作流程,克服包庇、代办、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加或者放松党领导作用的情况。重点在各级政治系统机关和组织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推进行政改革;建立从中央到基层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党文件数据库。制定并应用标准和指标来评估机构和组织活动的有效性和质量,如公共管理、行政改革、干部党员群众满意指数等,作为提高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和做法的基础; 继续创新党内信息通报方式,确保快速、准确、及时。

关于继续革新、提高检查、监察工作质量和效果

作为执政党,建党整党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控制权力,而不是滥用权力,使权力的运用能够为革命带来最大的利益。因此,除了加强和提高效益和效率外;发挥党的咨询、协助机构在检查监督中的作用和责任,要注重党的检查、监察工作与国家检查、审计、调查工作密切配合、同步推进。重点对违法行为容易发生的地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公共利益所在、违法行为容易发生的领域,重点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主要干部进行检查监督。实施好权利控制,反贪反腐检查、清查、审计工作。坚决、严明、及时处理违反场合。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和组织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者、主管人的表率责任规定,将其与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相结合推进。在职干部为不在职党员做出表率; 从党内到党外,上级为下级树立榜样。领导人、领导班子和全党在全党范围内作出表率,为全社会弘扬好行为、好榜样作出贡献。同时,提高干部党员责任,动员家属、亲属建设模范生活方式。

党的领导方式就是通过革命成就来实现党的主张、路线,把民族独立、自由、幸福的愿望变为现实,首先是胜利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这也是不断革新党对政治系统的领导和执政方式的要求。以坚定的勇气、过硬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决心、聪明的智慧,全党、全民、全军一定会不断取得许多胜利,成功实现党的辉煌革命事业。(完)

麦光胜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