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呈文,决议草案制定的目标在于制定卓越和特殊的机制和政策来发挥胡志明市的潜力、优势和创造突破口,疏通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为胡志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政治局和国会的决议中所提出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着重7大机制和政策,涉及44个具体内容。这就是在关于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政策和机制试行的第54/2017/QH14号决议、其他地方特殊机制的决议和提请国会各法律草案中规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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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图片来源:越通社)

此外包括首次推出并涉及投资、金融预算、土地管理、规划和机构组织四大问题的政策。在新的、具有突破性和广泛影响的政策和机制中有胡志明市能使用由城市预算委托给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公共投资资金用于支持减贫和解决就业贷款。此外,胡志明市能按照交通发展方向试点实施城市发展模式;使用地方预算来开展独立公共投资项目,开展铁路火车站周边地区、三环路沿线交通枢纽周边地区赔偿、援助和安置等工作,实施就地安置等等。

胡志明市还对体育和文化领域按照公私合作模式(PPP)扩大投资应用领域,能主动规定对PPP项目的最少投资总额规模;在满足确保居民利益的条件下对现有公路工程采用建设-运营-转让(BOT)项目合同;能实施使用城市预算来支付的建设-转让(BT)合同投资项目。

胡志明市能使用地方预算来实施具有地区、跨区域公路交通工程和项目,援助国内各地方和外国一些地方提供援助。

决议草案还规定引进蕊片生产、半导体集成线路工业、新材料等领域战略投资者优惠政策和机制;战略投资者需满足的条件;登记、实施项目和选择战略投资者的手续程序;对从事城市创新、科技等领域创新创业活动的个人和企业实施减免税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