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道路

原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原国务委员会主席武志公同志(实名为武全),于1912年8月7日,在广南省城山县三春乡一个爱国儒学家庭出生。童年时期,武志公已得到教育民族爱国主义精神和坚强不屈意志。14岁,武志公与父亲本着要拯救求

人民生命权和民主的精神,参加了要求释放潘佩洲和悼念潘珠征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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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武志公同志

以热爱祖国和恨敌之心,从1930年至1934年,武志公参加爱国青年运动;1935年被接纳印度支那共产党并被任命广南省三圻县一些乡组支部书记(1936年)。1939年9月,武志公被任命县委员,三圻县委书记。在此期间,敌人残酷恐怖,对省委的活动造成不少困难,许多省委员被敌人逮捕,广南省委的活动几乎完全停止。在此环境下,凭借坚强不屈意志以及对党和民族的革命事业的坚信,武志公同志迎难而上,积极联系各党组织和党员,恢复党组织。在武志公同志的坚持努力下,1940年3月,广南临时省委得到成立,武志公被选为省委书记,成为广南革命运动的核心。武志公被派遣参加中圻区委,1942年6月被任命广南-岘港连省委书记。

作为党和人民群众富有威信的领导人,武志公是敌人追捕的目标。1943年10月,武志公被敌人逮捕,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流放到邦美蜀监狱。尽管他遭到敌人的酷刑折磨,但他始终保持着坚韧不拔的共产主义者的精神,没有对敌人说一句话。日本对法军搞政变后,为了迷惑人民,他们被迫释放了包括武志公同志在内的一批政治犯。获释后,他回到广南,加入越盟省委员会,并参加暴动委员会常务组,领导广南省起义。八月革命(1945年)爆发时,他参加领导广南省起义;之后,他被任命为广南-岘港联省司法厅厅长,兼第93团政治员。1946年至1952年,武志公被任命第五区干部组织和清查部副主任,第五区区委委员、广南-岘港省委书记。

日内瓦协定(1954年)后,武志公同志要求回到南方工作,被任命第五区区委副书记,然后担任第五联区区委代理书记。1960年9月,越共三大会议上,武志公被选为党中央委员会,被任命南方中央局常务副书记,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1962年)。1964年1月,武志公被调动到第五区,担任第五区区委书记兼政委。近30周年领导广南-岘港和第五区军民抵抗法美侵略者,武志公已为民族解放、国家和平、统一事业作出巨大贡献。他在此时期的革命生涯已被载入我党历史,让南中部军民辉煌抗战历史增添光彩。

1975年,南方获得解放后,武志公被任命党中央和政府驻南方副代表。1976年,武志公被选为第六届国会代表,担任政府副总理兼海产部部长。1976年12月越共四大上,武志公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兼农业部部长,南方农业改造委员会主任,此后担任部长会议副主席(1981年4月)。在越共五大会议(1983年3月),武志公继续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和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委员,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1986年12月,越共六大会议上,武志公继续被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第八届国会选为国务委员会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从1991年6月至1997年12月,武志公是党中央执委会顾问。2011年9月8日,武志公在胡志明市逝世。凭借对革命的巨大功劳,武志公荣获党、国家授予的金星勋章,70年党龄纪念章和其他许多高贵勋章和奖项。

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者

进入建国卫国时期,武志公担任了许多重要职务。

从1976年至1977年,他担任政府副总理兼海产部部长,为解决海产行业的困难提出诸多务实的措施,实行自管以发展生产,取消统包机制。因此,海产行业已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

1978年,作为农林海产行业与农业部长,武志公同志想方设法为数百万名农民瓦解困难。他到许多地方掌握情况,下田地跟合作社社员谈话,了解生产情况,发现永福、海防一些合作社实现包干,取得了经济效果,增加社员的收入。因此,他已建议政治局和书记处,并自我负责指导关于农业合作社产品包干的100号指示草案。书记处的100号指示诞生是农业领域的突破口,符合民心,得到人民高兴接受。在此基础上,中央颁发关于革新农业管理机制的十号决议(1988年),在生产中创造新动力,使劳动率和产品得到增加,让我国从缺乏粮食地步,到吃饱有余出口。不仅革新农业管理机制,武志公还为发展国家经济管理机制的思维作出贡献。作为经济管理机制革新研究委员会主任,他已积极到各经济基地,举办多场会议、研讨会,正确各经济专家、研究院的意见建议,为政治局颁发关于保障各基层经济单位自主生产、经营的306号决议(1986年4月)作出贡献。农业包干和经济管理机制革新的成功离不开武志公同志的巨大贡献,为我党提出国家革新路线作出重要贡献。

作为国务委员会主席,武志公已为革新国会活动,尤其是立宪立法工作作出重要贡献。1980年,在政治及的严格领导下,国务委员会的建议,武志公和宪法修改委员会已集合各阶层人民的广泛意见,汇聚多位专家,研究多个国家的宪法建设经验,并应用于越南实践, 坚持同修宪错误观念作斗争,坚持维护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1992年宪法—革新时期的先锋得到党中央、国会通过,标志着国际全面革新的历史里程碑,为法律系统建设,全面管理国家打下稳固基础,这一成功离不开武志公同志的重要贡献。

作为书记处常务书记,武志公特别关心建党整党与党工作革新。1982年5月8日,武志公签发书记处关于准备和进行第二次各级党部代表会的二号指示,其中要求必须精心准备和进行,而不是以形式、敷衍的方式进行,要掌握地方、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我批评和批评,凝聚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智慧,提出贴近实际的正确决议,选举出德才兼备的党部执委会。与此同时,他一向关心教育培训青年一代,关心健全团组织和培训团干部队伍。当党中央执委会顾问期间,武志公已为党和中央执委会提出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力和战斗力的许多重要意见。

武志公的身世和事业与革命进程,党和人民在二十世纪辉煌历史实践息息相关。他是坚强、模范共产者的光辉榜样,胡志明的优秀学生,绝对忠于革命目标和理想,为党和民族革命事业奉献了一辈子。武志公是勤俭廉正、大公无私精神,简朴、谦虚、充满情义的生活方式,为党、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忘我奋斗的光辉榜样。他是一位优秀领导者,一向创造性地思考和行动,从实践出发,以实践活动的结果作为衡量真理的标准,与人民密切相连,珍重支持干部、人员和地方的创意。

纪念武志公同志诞生110周年恰逢全党、全民和全军正在努力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中央关于建党整党与建设政治系统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关于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各项指示和结论。这是每个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众铭记和感谢武志公同志为党和民族革命事业作出的巨大功劳,学习和践行一位一心一意为国为民领导人的革命道德和出色才智的光辉榜样的良机,奋斗出色完成被交付的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