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自2015年开始在越南部分公路试运行。到2019年,以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开展的公路项目至少有2条不停车收费的车道。然而,由于越南高速公路发展投资总公司(VEC)的结构重组问题,不停车收费系统开展进度缓慢。

根据政府总理的指示,除VEC的收费站外,最迟2022年6月30日所有BOT项目的收费站必须完成不停车收费站装置,最迟2022年7月31日所有车道须完成不停车收费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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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图片来源:越通社)

交通运输部部长强调,交通运输部已成功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所有车道开展不停车收费试点。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是一种自动收取道路使用服务费的形式,车辆到达收费站时无需停车支付服务费。

根据越南政府2021年的第123号法规(123/2021/NĐ-CP),无ETC卡或已有ETC卡但账户余额不足而故意进入河内—海防高速公路的车辆会被罚款100万至200万越盾,同时剥夺驾驶证使用权1-3个月。

因此,为了能够在河内—海防高速公路上合法顺利行驶,驾驶员需要及时粘贴ETC自动通行卡并确保账户余额充足。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