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指出,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关于任命阮文勇(男)、吴进雄(男)、阮边陲(男)和陶氏明水(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提议。根据国会的决议,国家主席任命上述人员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该决议自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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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投票通过关于批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决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此前,国会常务委员会已作关于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事宜的分团讨论结果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作国会代表对批准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意见采纳和说明的报告。国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案。国会听取国会秘书长裴文强宣读关于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案的决议草案。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