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期间,政府听取报告并就制定与地方两级政府组织相关的分级分权议定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在所有领域彻底下放权力,确保贯彻“地方决定、地方实施、地方负责”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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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政总理发表总结讲话(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会议审议并就2项法案和4项立法建议提出意见,即《临时拘留与限制出行法》草案、《刑事执行法(修正案)》、《厉行节约反浪费法(修正案)》、《食品安全法(修正案)》、《人口法》、《司法鉴定法(修正案)》等草案。同时,会议还听取有关制定与地方两级政府组织相关的分级分权法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范明政总理在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高度评价各位代表的责任感与真知灼见,要求起草机构充分吸收政府成员的意见,并继续征求专家、学者、受影响群体的意见,倾听人民与企业声音,以完善各项法律草案。

范明政要求各部部长及相关机构负责人要继续高度重视并直接领导立法工作,集中资源解决制度瓶颈问题;主动与国会机关配合,审查并提高法律文件的制定质量。立法要体现“七个明确”:党的路线和政策如何具体化;哪些现实问题未有法律规定;现行法律中有哪些不合理之处;有哪些障碍亟需破解;如何简化行政手续;如何有效实现分级分权;哪些存在分歧的问题需上报政府和政府总理。

范明政指出,必须根本转变思维方式,从以“管不了就禁止”的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灵活、创造发展、服务人民与企业”的思维方式。他强调,“对于那些已经成熟、已经明确、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并且得到多数人认同和支持的事项,就要立法化并付诸实践;而对于那些仍在变化、情况复杂的问题,则需要继续研究、不断完善、逐步推进,不能求全责备,也不能操之过急。”

在具体分析法律适用情形时,范明政建议,立法工作需着重:彻底落实分级分权,同时合理配置资源与设计监管工具;坚决削减不必要的行政程序;立法要先行一步,加强前瞻性;审查现行法律,实行“一法修多法”以快速响应现实需要。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