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提案提出了2021年前基本完成未能满足有关自然面积和人口相关规定2项标准的50%的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 在2022年至2030年期间, 完成未能满足有关自然面积和人口等2项标准相关规定的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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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和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baochinhphu.vn)

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必须保证公开民主原则并且按规定进行。 针对比较特殊的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包括海岛地区和边远地区)以及1945年以来行政区划一直保持稳定的行政区除外。

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对2021年前对未能满足有关自然面积和人口相关规定2项标准的50%的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其中包括16各县级单位和637个乡级单位进行区划调整。

他强调, 除了根据自然面积和人口等标准之外, 还应考虑到当地地理条件、自然条件、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因素。

张和平强调, 根据2013年《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明确规定, 在行政区划问题上务必征求民众意见,当赞成率达到50%以上方能提请有关部门审批,充分尊重民众意愿。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