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号决定对第1899号决定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国家指导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补充。国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助力政府、政府总理指导并同各有关部门、行业和组织完善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发展政策落实与提升物流服务质效和经济贸易竞争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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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根据新决定,国家指导委员会主席由政府副总理王廷惠担任(图片来源:越通社)

与此同时,第684号决定还调整国家指导委员成员。根据新决定,国家指导委员会主席由政府副总理王廷惠担任,副主席由财政部长和工贸部领导担任。国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计划投资部、科学与技术部、外交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信息与传媒部、司法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建设部、卫生部、内政部等部副部长以及国家银行副行长、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海关总局总局长、工商会领导组成。

新决定还对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职责进行修改补充。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