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疫情的控制,卫生部要求该部所属医院、各省和中央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门、大学附属医院指示各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的指示,秉持“四个就地”方针紧急排查、补充和完善应对疫情事态发展变化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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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nhandan.com.vn)

各医疗机构须严格落实医院、诊所防疫安全标准;根据2020年7月16日颁布的第3088号决定(3088/QĐ-BYT)和2020年12月1日颁布的第4999号(4999/QĐ-BYT)决定所提出的安全标准定期对各所医院和诊所的防疫安全进行评估。管理机构定期检查和监督医院、诊所安全标准的实施情况;对于不达到安全标准的医院和诊所坚决采取关闭和暂停运营的措施;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医疗机构给予纪律处分。

卫生部要求各所中央医院、省级医院继续核查并巩固Realtime RT-PCR新冠病毒检测能力,以有效应对疫情的事态发展变化。各医疗机构需要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新冠肺炎病毒的抽样检测。

各医院和医疗机构的领导人负责管理和指示所有职工提高防疫意识,严格落实5K原则(即即佩戴口罩、消毒、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众、健康申报),不要前往自助餐厅、游乐园、电影院、酒吧、KTV等感染风险高的地方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