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监督 并肩前行

经过多年开展谈判,2000年12月25日,越南政府与中国政府已签署《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该协定自2004年6月30日生效,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据协定内容,越中双方同意在北部湾封口线以北、北纬20度以南,距北部湾分界线各自30.5海里的海域设立面积3.35万平方公里的共同渔区。

据协定内容,两国有权在其专属经济区检查、监督、处理有权进入共同渔区的渔船。捕捞量及能进入共同渔区的渔船数量依据平等原则,根据获批准的捕捞数量来确定,并进行定期调查检查。此外,各自国家有权与第三方合资,在各自国家专属经济区开展捕捞合作。

越南海警司令部副政委尹宝决少将称: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保护与管理两国政府共同渔区中的水产资源的协定、议定书、规定及国防部各项提案,海警力量已配合各监督机构于2004年7月26日已制定关于在协定中规定的水域进行保卫海域和监管渔业活动的第716/KH-CSB 号计划。海警力量已主动制定联合计划,并与有关职能力量共同开展,其中海警力量是核心指挥力量,一方面为各机关单位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另一方面为越中两国渔民严格执行海上法律、安心工作提供最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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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警力量与中国海警力量在共同渔区进行联合检查活动(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经过15年实施协定后,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海警力量已做好国际合作任务,成为越中两国在《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监督过程中互相联络的渠道,通过邮箱、电话及传真等多种形式经常举行各级双边会晤和交流活动来呼唤信息和进行有关该协定的内容,主动与中国南海分局一致开展渔业联合巡逻活动。至于联合巡逻工作,自2006年至今,双方在北部湾共开展了16次联合巡逻活动,其中对越南渔船和中国渔船分别进行的检查次数为16次和15次;举行放鱼苗活动来保护水产资源;成功举行3次搜救活动、3次海上执法业务交流;两次举行越中青年海警军官的交流活动。每次联合巡逻结束后,双方配合轮流举行总结会议,旨在总结渔业联合巡逻工作的经验。

与此同时,海警力量已配合各新闻媒体机关做好宣传活动,建设“海警部队在渔民身边”的群众工作模式,举行“我爱我家乡海洋海岛”比赛,配合当地政府机关举行数百次培训班,为沿海地区人民数十万人次举行数千次宣传活动,发放4万多张传单和国旗,为提高两国渔民执法意识作出贡献。

多项协定结果得到验证

由越南农业与农村开发部和中国农业部于3月31日在广宁省联合举行的《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实施15年评估研讨会上已做出评价:《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走进生活为维护北部湾秩序安全、建设两国和平稳定及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副部长冯德进表示:《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签署后,越南各部门、行业及地方已紧密配合,为5.5万名渔民和检查力量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制定出提案和项目来有效开展协定。

经过15年实施后,至今两国已做好渔民在海上捕捞工作和海上安全保障工作。大部分渔船都遵守规定,渔民遵守各职能力量的检查和监督活动。

中国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评价说:“在两国渔业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中越双方本着互信、互谅、互让的友好合作精神,不断加强交流,开展务实合作,在协定水域内的渔业生产秩序保持相对稳定,基本实现了3个‘平稳过渡’,即渔业生产、渔民情绪和渔业管理方式。北部湾渔业生产秩序进入正常、稳定的时期,可以说,该协定实施了15年是中越渔业合作成绩斐然的15年。越中两国渔业关系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得到了较为平稳顺利地实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这为沿海经济发展和渔区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各位专家、各位外交谈判专家及两国农业行业代表的分析和评估,《越中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15年后,两国渔民海产开发、捕捞活动逐步稳定,渔民法律知识、执法意识逐步提高,协定实施的监督机构的协同配合日益紧密。本着两国协定监督机构的努力,两国渔民的合作精神和执行意识已有助于两国渔民深化友谊团结关系,更加了解该协定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促进两国海洋经济发展,将北部湾建设成为和平、友谊、长期合作及可持续发展的海域。(完)

(蔷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