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主和纪纲两者没有对立且具有辩证关系

得到越共十三大补充的“实行民主与加强法制,维持社会纪纲”的关系出于社会管理中规律性问题的充分认识,即民主要与纪纲并行,自由离不开责任。这是我国社会管理研究和总结结果中所吸取的经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中,民主和纪纲是社会正确、健康运行机制整体中两个统一方面,这意味着在真正的民主因素已包含着纪纲因素,纪纲为了保障民主,在纪纲因素中已包含着其民主性质。因此,在认识中,要遵守这一关系的辩证性,想要有效实行民主,要加强法制,保障好社会纪纲,要实行真正的民主,其是广泛和朝着正确方向的民主。反对独断表现或“无政府”民主,过分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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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主与加强法制,保障社会纪纲”是得到越共十三大2021-2030年阶段国家发展定向加以补充的新关系(图片来源:tuyengiao.vn)

在此关系的辩证思维基础上,基于我国政治社会系统的本质的优越特征,我党的主张、路线,国家的政策、法律得到人民以具体的行动执行,党意和民心融为一体,其是民主思维和国法纪纲的表现。其充分表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越南是党、国家的思维渗透于每个公民,“抗疫如抗敌”精神。实行社会纪纲,人民已发挥民主,创造出许多抗疫方式和措施。这说明真正的民主本质与国防纪纲按照党、国家的定向实行。因此,2020年和2021年初,越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成功。这与许多国家个人自由权的民主接近不同,其中包括发达国家在内,国家政府的规定没有发挥效力,个人自由、无政府自由浪潮兴起,所以控制不了疫病,导致经济社会严重衰退。

2.提高民主实行质量与加强法制,维护社会纪纲

我党明确指出,人民的做主权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仍被违反,仍存在形式主义表现,分开民主和纪纲、法律,国防纪纲有的地方,有的时候仍被轻视。因此,为了掌握和处理好此关系既要扩大实行民主,又要加强纪律纪纲。

在实施民主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胡志明思想:民为主,民做主。按照1991年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修改)与2013年宪法精神,继续具体化、完善民主实行体制,确保国家所有权力都属于人民。实行好代表民主、直接民主,尤其是基层民主等形式。

基层民主是保障人民在生活和工作地方直接做主的表现,体现于体制,在实际上得到实施或反映。据此,要继续贯彻落实越共八大政治局关于制定与实行基层民主机制的第30号指示,第十一届国会常委会关于在乡、坊、镇实行民主的第34号法令。发挥人民的做主权,鼓励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以克服衰退、官僚、非民主、贪污浪费情况,发挥人民在基层的做主权。确保有关人民生活的工作要公开,让人民知道,有关人民力量动员的工作,要让人民商议和决定,人民得到检查、监察所开展的项目。严格执行关于禁止的行为规定,诸如不实行或违反关于民主实行的法令,对投诉者掰尖子,利用民主侵犯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治安,侵犯国家利益,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等。

落实好民知、民议、民办、民检查、民监察、民享受方针。人民享受是越共十三大补充的新内容,这是确保民主机制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内容。因为,人民就是反映民主本质的主体。监察、享受就是发挥做主的最后因素,体现社会的民主,反映民主的程度和性质,确保真正的民主来继续建设、巩固和发挥全民族大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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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关于加强法制,保障社会纪纲,纪纲是健康社会运行意义的自由表现。民主不是独裁,更不是绝对化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行动,即按照自然和社会的规律考虑和行动。若走反,不仅对全社会和其他人的自由产生不良影响,而且还使自己失去自由。纪纲要与法制关联,我国法制是在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管理之下,法律在社会中扮演至高无上的地位。目前,越南共产党时执政党,所以我国的社会法制是党的纲领、观点、主张和路线的体制化。党的执政是人民的委托。党的诞生、存在和活动为了服务革命、祖国和人民,别无所求,按照主义逻辑,法制要保障人民的权利。因此,要建设足够、及时的法律系统,确保稳定性、同步性、统一性和可行性,以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为中心,旨在促进革新、创新,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继续建设专业、现代化、公平、严明、廉正、服务祖国和人民的越南司法体。把法律建设与法律实施紧密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斗争遏制犯罪、犯法活动,及时、依法解决各种争端和投诉。加强人民和企业接近法律的能力。

3.实施民主要与加强法制,维护社会纪纲相结合

实践证明,国家机械组织、管理和运行中的贪污浪费、官僚行为以及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矛盾、冲突都有共同的原因,即民主和法制纪纲没有得到同步实行。因此,解决“民主实行与加强法制,维持社会纪纲的关系”就是充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民主。此外,加强社会纪律纪纲,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这是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保障。

越共十三大强调,既要表率实行民主,又要遵守法律,提高社会道德。民主和法制、社会纪纲相互并行就是提高人民在国家发展战略、建国卫国事业中的主体作用与核心地位,发挥人民在党和政治社会系统建设中的智慧、权力和责任。因此,民主要从党做起,否则没有社会中的民主。干部、党员、政治系统的成员要真正是人民的公仆。国家要逐渐转为人民服务、公共服务的形式。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要推进分级分权,明确规定政府和各部门行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责任,克服职能、任务、权限交叉情况,确保国家统一管理,发挥各级各行业的主动、创新作用与责任精神,将其与权力管控机制相结合。

严格依法处置那些利用民主捣乱政治社会稳定,或违反民主,妨害人民的做主权等组织和个人。坚决斗争击退内部消极现象、“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歪曲民主本质、社会纪纲,散发绯闻取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阴谋、手段和煽动行为。

掌握和处理好民主实行和加强法制,保障社会纪纲的关系,要求全党、全民和全军的努力,其中,军队扮演非常重要的作用,旨在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力量,把越共十三大的目标落实到处,现实化国家繁荣、幸福发展渴望。(完)

麦光胜教授、博士和阮维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