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明确指出,批准政府总理关于免去郑廷勇的政府副总理职务(任期2016-2021)的建议。

此外,国会批准政府总理关于免去以下部长和政府成员(任期2016~2021)的职务的建议。

一、国防部部长吴春历

二、外交部部长范平明

三、内政部部长黎永新

四、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阮春强

五、建设部部长范红河

六、文化体育与旅游部部长阮玉善

七、民族委员会主任杜文战部长

八、政府办公厅主任梅进勇部长

九、财政部部长丁进勇

十、教育培训部部长冯春雅

十一、工贸部部长陈俊英

十二、政府监察总署总监察长黎明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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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进行投票(图片来源:越通社)

上述决议自国会表决通过之后生效。该决议于2021年4月7日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

此前,下午,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阮氏青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向国会汇报关于免去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部分成员的职务的分团讨论结果。

政府总理范明政向国会汇报关于解答、吸收和采纳国会代表关于批准免去部分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职务的意见。

其后,国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批准关于免去政府副总理、部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职务的建议。

4月7日下午,政府总理范明政向国会提交关于国会批准任命部分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名单。国会分团讨论关于批准任命政府副总理、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的建议。分团讨论结果将于4月8日向国会汇报。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