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决议对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原则、形式、领域、力量、权限、开展流程、保障经费、政策制度和国家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议决将于2021年7月1日开始生效。

议决规定:国防部主持并配合公安部以及有关部门制定并呈递政府批准《中期和长期越南人民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提案》。国防部长、公安部长制定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所属力量的编制、组织和标准。

国防部、公安部将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单位和人员开展业务、外语、政治、法律等培训,确保其符合于任务、领域、地盘、性别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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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议决规定:越南国防安全委员会对派遣、调动、撤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越南部队做出决定。

按照年度计划,国防部主持并配合公安部向政府报告呈递越南国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派遣和代替力量的计划。

*此前,10月24日,国会已对关于参加联合国维和力量的决议草案进行讨论。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大将称,1948年,联合国创设了“维持和平行动”。从2014年至今,越南已派遣国防部工作人员和干部172人次赴联合国中非和南苏丹特派团等执行维和任务。目前,政府正指导国防部准备派遣越南人民军工兵力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人数约320人。越南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力量已经和正在出色完成党、国家交办的任务,获得人民的认可,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好评。(完)

(青香/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