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越南国会通过的《规划法》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是各部委、行业、地方领导人做出指导和实现统一管理的重要法律工具。 《规划法》也是协助政府、各部委、行业、地方制定有关整个国家和每个行业及地方的战略目标、明确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致力于同步发展,高效利用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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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为了将该部法律落到实处,越南政府于2018年2月5日颁布了第11号决议,要求各部委、行业、地方集中精力有效实施该部法律,注重宣传工作,开设有关《规划法》的培训班,制定与《规划法》有关的修改补充法(草案),确保其与《规划法》的同步性,制定有关《规划法》的实施细则,实施有关《规划法》的过渡性条款,主动审查现有规划,并根据《规划法》制定2021-2030年期间的规划。

然而,在实施《规划法》过程中仍然遇到不少困难。根据计划与投资部的报告,自《规划法》通过直至生效有一段为期13个月的规划过渡期并根据《规划法》制定2021-2030年期间的规划。然而,由于缺乏对规划过渡期实施的重视以及有关《规划法》的实施细则的推迟发布的原因,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在实施《规划法》时所取得的成果仍然不如所愿,特别是2021-2030年期间的规划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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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政府副总理郑廷勇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不许因规划缓慢而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执行《规划法》的同时要确保发展过程的连续性。

郑廷勇要求计划与投资部主持并与各部委、行业尽早向政府和国会常委会提交有关《规划法》的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内基本完成,并进行审批。计划与投资部同时成立各跨部门工作小组为各部委、行业、地方化解困难,与财政部保持配合为规划工作进行资金分配,加快国家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尽早成立省级规划评估委员会等。

各部委和行业尽快制定并向政府提交有关《规划法》的实施细则,各地方尽快提供有关规划的数据和档案,同时与计划与投资部配合研究建立和完善有关规划的国家数据库,同时建立省级规划等。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