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氏秋姮在回答记者关于越南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机制(又称“普遍定期审议-UPR”)推出的《国家人权报告》的主要内容的提问时表示,“最近,越南已正式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机制的《国家人权报告》。预计,2019年1月22日,越南将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参加关于UPR《国家人权报告》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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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联合国国别人权审查机制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政府间机制,任务为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每四至五年按照对话、合作、平等、客观、透明和建设性等原则定期进行。越南支持该机制并一直认真制定各项国家报告和展开在第一轮(2009)和第二轮(2014)审查中所接受的各建议。

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机制的《国家人权报告》涉及了越南上轮审查以来保障人权状况,更新有关人权的法律和政策,介绍越南在各领域的人权保障工作成果和审查越南在第二轮审议上所接受的建议实施情况。报告还确定了越南未来时间的承诺优先。

截至2018年10月,越南共落实在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时所接受各国提出的182条建议中的175条(占96.2%),剩下的7个建议正在实施或将在适合时候展开。报告提及越南在保障人权中取得的一些突出成就,其中包括通过2013年宪法和修改颁布保障人权和公民权有关法律文件90多个。越南人均收入不断增加,其中贫困户的收入增加从15-20%;多维贫困人口比例从2015年的9.88%下降至2017年的7.69%。与此同时,38%少数民族同胞跻身更高经济条件人群(全国平均水平为28%)。

63个省市完成普及5岁儿童学龄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性别平等方面,企业和经营单位女性领导人比例达27.8%以上,2016—2021年参与国会的女性比例达26.71%。

民事权、政治权等保障工作,其中包括确保法律前面人人平等、新闻自由权和网络言论自由权等保障工作取得许多成就,信仰和宗教生活日益丰富,信仰宗教的人口占95%以上。”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