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提案,越南国家化工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基本化学品生产与经营、用于化肥和化学品生产的矿产开采与加工工业;含磷化肥生产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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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到2020年集团法定资本为约20万亿越盾。集团制定2018—2019年母公司股份制改革计划、方案和落实路线图,在实施股份制改革后,国家持股比例将占法定资本的50%至65%以下。

关于集团下属的成员单位重新安排、重组方案(2017—2012年),提案指出,根据政府总理于2015年6月22日关于将事业单位转为股份制公司的第22号决定,集团将持有支配股份,按照精简高效方向对化工工业高专学校进行重组。

在河北化工氮肥股份公司、DAP-Vinachem股份公司、二号DAP-Vinachem股份公司和宁平氮肥一人有限公司等摆脱亏损状况,营业生产盈利后将全部撤资。对越南磷矿一人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革(2017—2018年),集团持股比例占法定资本的65%。

此外,集团对其他7 家企业的持股比例从50%至65%以下;对9家企业持股比例为50%以下。集团将从15家企业全部撤资。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