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越南网络上的用户数据已外泄并用于盈利目的,而国家还没有足够的法律框架来管理。甚至,用户数据已被用于政治阴谋或违法行为。因此,为了严格管理和保护越南网上数据,《网络安全法》规定在越南境内提供互联网相关服务的国内外企业,需将用户信息数据存储库设在越南境内,相关外国企业需在越南设立办事处。专家认为,这一规定符合于越南法律和国际惯例,并不违反越南所加入的任何条约,也不妨碍企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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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人民警察学院警察科学院院长阮明德少将表示,据统计,世界上规定用户信息数据存储库设在其境内的国家共有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在内的18个国家。关于办事处,根据越南的规定,外国贸易促进组织须在越南设立办事处。此外,该规定并不要求所有与越南有关的数据都存储在网络空间,也无需存储平台(flatform)数据,而仅限于某些必要的个人秘密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数据。关于须遵守规定的对象,其并非为在越南网络空间运营的所有机构和组织,而仅为利用数据并影响到国家安全的部分机构和组织。

越南国防与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阮青鸿表示,该规定是必要的,其保护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合法利益。阮青鸿指出,需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某些在社交网提供服务的企业将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或侵犯个人、组织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于个人信息隐私,《网络安全法》规定有关机构需要应公安部门调查要求提供用户的相关信息。对于这一规定,许多人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然而,阮明德强调,个人信息被泄露绝对不会发生。确保公民信息的绝对保密性既是责任又是法律义务,如果发生的话将根据事发的性质、程度和后果而依法严惩。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已投票通过了《网络安全法》。该法设7章43条,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