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河内由越南外交部和联合国驻越南开发计划署联合举办的第三期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对越南人权保卫和促进中所取得的成就给以积极评价。

保卫人权的诸多新政策陆续问世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国别主任凯特林·维森(Caitlin Wiesen)女士强调,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这同时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越南政府的重要问题。凯特林·维森对越南于2015年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表示高兴。这说明越南对人权保卫的承诺。第三期普遍定期审议报告也强调越南在保卫残疾人权利中所取得的成就,诸如2015年成立残疾人国家委员会并颁发有关残疾人的诸多计划和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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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场景(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报告同时强调越南从第二期普遍定期审议后人权保卫和促进中所取得的进步,明显体现于越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司法改革与对国际义务和承诺的开展落实,其中包括普遍定期审议提出,越南接受的劝告。报告显示,越南已努力完善有关人权的法律、体制和政策,为有效落实打下稳固基础。

从第二期普遍定期审议以来,许多重要的新政策已得到颁发,为越南人民充分享受人权创造便利条件,尤其是建设建造型政府、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保卫弱势群体权利和劳动者权利中所作出的努力。具体是,越南政府2016-2021年阶段行动计划强调建设建造型、行动型、有效、服务人民的政府。

此外,越南政府还颁发诸多有关除饥扶贫、保障粮食安全、改善营养、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和照顾人民健康的政策,并努力完善有关性别平等的法律和政策系统。

关于落实有关人权的国际承诺与合作,越南已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与《联合国反酷刑公约》。截至目前,在9部人权基本国际公约中,越南是7部公约的缔约国。据报告,越南正在研究加入《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与《关于保护所有移民工及其家属权利的国际公约》。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还强调越南在人权保卫和促进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和文化权利等,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除饥扶贫、社会民生、就业、清水保障、卫生教育、穷人住房等。

报告同时指出越南正在面对的挑战和困难,诸如法律框架、促进和保卫人权政策和资源,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等。

报告也对越南提出劝告,旨在更好地保卫人民对各基本权利的享受,其中强调越南最高优先是继续建设法权国家,改革法律,巩固保卫和促进人权的体制、法律政策基础。

越南重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各项承诺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处国别主任凯特林·维森(Caitlin Wiesen)女士表示, 普遍定期审议每四年半进行一次。这是个重要机制,旨在审查各国在人权保卫领域上的进步。落实各劝告就是审议机制的最重要阶段,说明某个政府在人权保卫中所作出的努力。

越南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邓黄江表示,在第二期普遍定期审议上,越南已接受227个劝告的182个。截止2018年10月,越南已落实了175个劝告,占96.2%,其中159个劝告已被落到实处,16个劝告的内容一部分已得到落实,另一部分继续得到落实,剩下7个劝告正在得到落实或将在适合时间落实。为了开展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劝告,越南已主动制定总体计划,要求相关部门行业严格开展落实。

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劝告已对越南制定有关人权的法律系统、保障社会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与推动地区和国际在人权问题上的合作与对话作出积极贡献。“这是越南积极重视和严格落实在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下的承诺注入动力”——邓黄江先生强调。

凯特林·维森女士表示,通过加强国家报告、落实和监督机制,越南拥有法律框架、适合和有效体制来实现由人权保卫机制提出的各项劝告。

按计划,于2019年1月,越南将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第三期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这是越南和联合国各成员审议与确定优先领域、可行性措施,旨在促进和保卫越南的人权。

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关于人权唯一机制,得到联合国各成员国的支持,因此,普遍定期审议是一个普遍机制,对审查各国的人权情况,开展各国之间的有效讨论,协助各国审议自己的人权保卫等情况进行总结。(完)

(文缘/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