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明确指出,为了加大对将来时间海上灾难的管理和减轻灾难的力度,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要求各地方、单位和机构加强宣传关于按规定做好海上作业安全的保障。职能机构做好各船只质量检查工作;严密配合管理海上渔民活动;发生灾难时,及时处理。海上搜救专责力量主动随时待命,参加搜救任务。(周英报道)

*3月21日14时30分,越南岘港市第二区航海搜寻救难协调中心SAR 412号船将在越南黄沙海域作业遇险的两名渔民送上岸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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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遇险渔民送往岘港综合医院救治(图片来源:人民军队报)
此前,3月20日8时56分,越南岘港市第二区航海搜寻救难协调中心受到求救信息。发出信息的是QNa 90118TS号船和QNa 90839TS号船。QNa 90118TS号船在黄沙群岛以东南海域作业时,船员黎青九出现右坐骨疼痛、发高烧、不能吃喝、也排不了大小便等现象。QNa 90839TS号船在黄沙群岛距岘港300海里处作业,船上船员黄文映出现腹部疼痛、发高烧、尿中带血等现象。上述两名生命面临危险。接到信息后,执行越南搜寻救难国家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和越南航海局的指导,越南岘港市第二区航海搜寻救难协调中心派遣SAR 412号船和一组医护队伍赴现场营救。

到3月21日0时,SAR 412号船接近上述渔船,并将两名遇险渔民送上SAR 412号船进行初步急救,然后送回岘港接受急救和治疗。(完)

(邓鸾/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