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宣言的诞生体现国际社会在两场残酷世界战争后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期望。该宣言就是全面肯定人权的首部文件,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享受社会民生、公共服务、工作、休息、学习、妇幼特别照顾等领域上的权利。此外,人权宣言还强调所有的人都要履行对社会的义务,要适当地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满足道德、公共秩序和共同福利的要求。这些内容已为此后各项有关人权的基本国际公约的诞生打下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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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70年来,人类在保护和促进人权进程中迈出一大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数十个国家人民已取得了民族自决权,自我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世界上数百万劳动人的劳动时间和其他权利已得到保障,数百万妇女在选举和参加政治、社会活动上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马列主义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已为人类人权进步与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作出巨大贡献。

当前世界仍面对诸多巨大挑战。各场冲突、不平等、贫困、气候变化、天灾等情况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愈演愈烈,对人权享受产生直接影响。强权政治、霸权主义、双重准则继续侵蚀民族自决权、自由选择政治体制与发展道路的权利。越南一向对此作出不懈斗争,并为丰富人类人权的共同价值作出积极贡献。

胡志明主席在1945年《独立宣言》中已强调人的基本权利,把人权与民族权利连接起来。“全世界各民族生来是平等的,无论哪一个民族都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谋求幸福的权利”。他老人家援引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和民权宣言》来肯定这些人权价值要适用于所有的人、包括殖民地国家等所有民族。越南人、越南民族也像其他民族享有平等权。

越南人民在几十年为民族独立和祖国统一的努力斗争不外乎保障所有越南人能够充分享受人权,其中有在和平、独立、自由环境生活与自决权和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等权利这一目的。因此,越南民族独立斗争的胜利已对非洲、拉丁美洲数十个国家提供巨大鼓舞,鼓励他们一齐站起来共同斗争。

从战争走出,越南已为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作出不懈的努力。越南2013用全部第二章的篇幅来规定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此后4年内,有关人权的90部法律文件已得到通过,这是具有巨大意义的努力,为实际上保护人权和公民权打下法律基础。与此同时,越南不断努力完善体制并为更好的保障人权提供物质基础。所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计划都以人民为核心,面向人民,服务人民。

越南在人权保障领域所作出的努力已带来积极结果,其体现在经济权、社会权、文化权、公民权、政治权和弱势群体权利等方面。越南是提前成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MDG)的国家之一,并正在有效开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SDG)。连续多年,越南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以上,注重发展社会,把贫困率降低为5.2%(2016年),多维贫困率降低为7.69% (2017年)。 关于教育、卫生、住房等权利都得到大大改善,63个省市已实现幼儿和小学教育普及。性平等权保障也不断进步,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发表代表比率约为27%,这是地区较高的比率。信仰宗教生活日趋丰富发展,每年数千个信仰、宗教节日得到举办。越南也是世界上因特网使用者最高的国家之一,约达五千万人。

除上述成就外,越南还为人类人权的进步和共同价值作出积极贡献。越南已积极参加联合国、东盟等机制有关人权的论坛。在这些论坛上,越南已主动提出诸多有关人权的倡议,尤其是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人的人权保障,得到国际社会积极响应。2016年和2018年,越南已主持介绍并得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关于气候变化对儿童权利和妇女权利影响的两部决议。

越南还严格落实有关人权的国际承诺,其中有越南是缔约国的7部基本人权公约,联合国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承诺。近期,越南已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并于2019年1月将与联合国各成员国就该问题进行对话。越南的国家报告涉及人权法律政策完善、实际上人权保障成就以及各项劝告的落实结果。

在后续时间,为了做好人权保障,越南将继续努力完善法权国家体制,巩固有关人权保护和促进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其中,越南继续推动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建造型政府”,推动行政改革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遏制和打击官僚、贪污弊端,发挥民主与提高国家机关系统的效力。越南承诺进一步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注重多维贫困的持续减贫政策,缩短各地区、各民居群的发展差距,其中特别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

越南将继续支持在人权领域的国际对话与合作,愿与世界各国为丰富人权的共同价值、在21世纪弘扬世界人权宣言精神作出贡献。(完)

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