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指出:“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消息,2017年5月21日,越南渔船在距越南-印尼大陆架分界线以北18海里正常处作业时,被印度尼西亚海上巡逻船扣押。

根据越南职能机构的要求,大部分渔民和四艘渔船已被放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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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印度尼西亚在4月放还越南渔民(图片来源:越通社)

据悉,越南一艘渔船被打沉,越南职能机构营救印尼一名公务员,越方正向印方要求释放其他渔民。

目前,双方本着友好精神和战略伙伴关系密切配合、努力处理这一问题。

*回答记者有关越南对5月24日,美国海军军舰驶入越南长沙群岛围巾环礁12海里处的提问时,黎氏秋姮肯定,越南拥有足够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座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符合于国际法规。作为东海沿海国家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越南的一贯立场是所有国家均享有航海、航空的自由权利,符合于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

黎氏秋姮表示,“值此之际,越南继续呼吁各国家作出具有建设性和积极性并符合国际法律的贡献,旨在维护海域、大洋的和平、稳定和法律之尊严。”

*有关越南公民段氏香的权益保护工作及其身体状况,黎氏秋姮表示:“大使馆代表和马来西亚律师已分别于2017年5月18日和24日与段氏香会面,以了解她的情况。会面时,段氏香说她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况良好。

黎氏秋姮重申,越南外交部将继续与国内各职能机关、越南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及各位律师密切配合,为保护越南公民段氏香的正当权利作出努力。”(完)

(邓鸾/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