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与〈规划法〉有关的各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说明报告指出,2018年5月23日至6月1日期间,国会就《食品安全法》、《公证法》、《药品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电力法》、《化学法》、《科技法》、《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城市规划法》、《节约能源和有效使用能源法》、《儿童法》、《建筑法》等各部法律内跟规划有关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简称:《与〈规划法〉有关的13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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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本次会议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国会审批通过关于《食品安全法》、《公证法》、《药品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电力法》、《化学法》、《科技法》、《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节约能源和有效使用能源法》、《儿童法》等与《规划法》有关的11部法律的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

最终,通过表决,国会以96.7%的赞成率通过了《与〈规划法〉有关的11部法律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此外,国会以97.33%的赞成率通过了关于“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国家资产管理使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决议。

同一天上午,国会通过了关于成立监督团对“2019年国会专题”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2014-2018年)”进行监督的决议。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