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于2005年出台,2009年进行修改补充,至今多项规定已不符合或不能按照2013年版《宪法》、党和国会各项决议精神正确反映教育培训领域新内容,与新颁布的法律体系不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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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培训教育部长冯春讶进一步澄清代表们关注的问题(图片来源:越通社)

因此,讨论过程中,代表们建议起草委员会研究各种教育机构类型,确定法律和政策框架中的不足和障碍,参考借鉴国际经验来制定适合的教育机构系统的规定。

国会代表还要求澄清教育级别与教育等级、幼儿园与托儿所等概念。他们同时认为,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系统中极为重要,对学前教育投资的效果对儿童未来发展起着决定性因素。因此,起草委员会应研究提出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代表们一致认为,教育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因为这部法律为越南教育发展指明方向。修改补充教育法是必要的。该法生效后为国家教育事业取得多项成绩做出了贡献。

国会代表要求国会法律起草委员会具体规定关于“教育是首要国策”及“向教育投资就是向发展投资”的观点;同时明确并分类教育投资来源,进而制定适合的政策。

(来源: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