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在致闭幕辞时强调,经过6天紧张工作,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会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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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主席阮氏金银致闭幕辞(图片来源:越通社)
会议就《规划法》与《外贸管理法》的吸收、采纳和整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责成国会经济委员会同起草单位和 各有关单位吸收国会常委会的意见并完成解答、吸收、采纳和整理报告。

国会常委会就《旅游法》(修正案)、《铁路法》(修正案)和《技术转让法》(修正案)等三项法律草案相关问题及存在异议的若干内容提出意见,要求国会各委员会同起草单位、审查机构同有关单位对该三项法律草案进行审议,同时吸收采纳国会常委会和各国会代表的意见,进而完成各项草案解答、吸收、采纳和整理报告。

国会常委会还对《渔业法》(修正案)、《森林保护与发展法》(修正案)、《公债管理法》(修正案)和《举报法》(修正案)等四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要求起草单位、审查机构同有关单位对该四项法律草案进行充分研究,吸收该会议的意见建议,依法完善各项法律草案相关资料。

此外,国会常委会对国会常务委员会、政府和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之间关于祖国阵线法中有关舆论监督反馈形式的第27条和34条规定的联合决议草案以及颁发政府关于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国会常委会还对其他内容进行审议。

*此前,国会常委会对政府关于消防部队的抢险救援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建议。

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为满足实践的迫切需求,研究制定关于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工作的决议是极为必要的,确保搜寻救难工作相关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以及符合越南所签署的相关国际条约。

(来源:越通社)